首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基础上,完善《乳山市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乳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信息公开规章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宜的办理程序,严格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依托互联网和行政服务窗口,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度”,着力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群众需要;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依法、按时公开各种交通信息,促进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全年,通过“中国·乳山”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乳山电视台、乳山广播电台以及其他新闻媒体和报刊等形式,及时准确主动地公开政务信息,同时积极受理和回复了群众的疑难问题,有效吸收公众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准确地改善工作方式和方法,有效提高了行政服务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扩展信息公开渠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均通过网络、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形式公开。
2、扩展信息公开渠道情况。(1)积极主动地更换、完善乳山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的内容,及时准确反映执法工作动态。(2)定期更新乳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网,将各项城市管理工作及时通过网站公布,供社会各界阅览,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的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始终严格按照我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事前审查、事后监督检查责任,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面窄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二是快速高效,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三是把握公开的广泛性,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领域,特别是拓展地市级以上媒体空间。四是继续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