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17-01-23 00:00:00
  • 文章来源:乳山市公安局
  • 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乳山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10部分组成,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乳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乳山”(http://www.rushan.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乳山市公安局联系(地址:乳山市胜利街68号;邮编:264500;电话:0631-6669010)。

一、概述

2016年,乳山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

有关工作要求,抓住制度建设、渠道拓展和主动公开等关键环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乳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初步形成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链、责任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在信息公开渠道拓展方面,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威海民生警务平台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托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受理居民的咨询、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居民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渠道更加畅通。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面,主动做好主动公开、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同时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度”,提高公安机关行政透明度。

全年,通过“中国•乳山”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威海民生警务平台、政务微博以及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480余条,受理和回复居民咨询、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7558条,政府信息得到了及时、全面、有效的公开,为公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在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单位领导和各科室具体职责变化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指挥中心牵头负责、指挥中心一名副主任和两名民警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落实。

在制度建设方面,实行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先后制定出台了《乳山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乳山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要求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清样、起草依据、合法性审查等报送威海市局、乳山市政府法制办,确保合法、规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已建立敏感案事件监测处置制度,实现敏感案事件一周一调度,并且固化了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组织领导模式(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指挥中心主任和敏感案事件涉及警种部门的分管局领导组成三人领导小组,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和指挥中心主任为AB角牵头领导),法制和政工部门为牵头单位,实行AB角牵头,指挥中心、纪委、督察、网安和涉敏感案事件警种部门为责任单位,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做到第一时间获取上报,第一时间研判处置,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年内未出现漏报、误报、瞒报、迟报重大敏感信息的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年内,公开了本单位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2016年,通过“中国•乳山”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8条。

平台建设方面:精心经营好“中国•乳山”网站公安局信息公开专栏,并使其成为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充分利用好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与“中国•乳山”网站互为补充,为公众提供更多的获悉政府信息的渠道;尽力建设好业务窗口和办事大厅,在警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上公开各项政策规定,增加业务服务导办员,为办事居民提供方便。同时,不断强化与乳山电视台、乳山广播电台、乳山日报社等媒体的联系,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努力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乳山市公安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10件,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受理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均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乳山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全年未出现因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存在疑义而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发布前审查、发布后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对公文类政府信息成文前实行“联署”工作机制,公文签发与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同时进行;对已经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全年,未出现违规发布政府信息的问题。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乳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未开设政务咨询类栏目,调查征集和互动访谈类量虽然开设了,但活动开展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政府信息形成环节,还存在“单轨”问题,没有形成“自动发布”的工作机制。另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乳山市公安局将在工作人员中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活动,强化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特别是要重视抓好“源头”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轨”运行、规范有序;不断完善和更新已有公开渠道和手段,本着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贴近实际需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1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0

1.当面申请数

3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6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10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9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