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乳山市一览表(第二十批)
  • 发布日期:2017-09-10 09:45:25
  • 文章来源:乳山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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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9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第二十批共5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5件,属实3件,不属实2件。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乳山市一览表(第二十批)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62

2515

威海市乳山市下初镇下初村北面的恒邦化工,几百万吨的废渣未经处理,直接填埋在村北的山上,尾矿不达标(含氰化物)。目前停产状态,但是未进行彻底整改。担心督查结束后,污染继续存在。

乳山市

固废

1.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尾矿渣主要来自黄金冶炼项目,尾渣经压滤、脱氰后成为一般固废销售(炼铁或水泥辅料)或存在废渣贮存场。经查,该公司废渣贮存场于2010年下半年投入使用,2011年尾矿渣年产生量约5万吨,储存于废渣贮存场。2012年以来累计产生尾矿渣为279590.11吨,累计外售约200746.34吨,剩余部分储存于废渣贮存场。目前废渣贮存场内实际存放尾矿渣12万吨(设计库容43万立方),未达到设计上限,无必要对尾矿外运、掩埋。经调查和现场检查,尾矿渣产量与去向明确,未发现掩埋问题。
    2.该公司每季度均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废渣中的氰化物及重金属含量进行浸出毒性检验。经检测,尾矿渣中含有微量氰化物及原矿成分重金属,但均不超过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另外2016年9月,在山东省化工企业转型升级“三评级一评价”中,专家结论为“该公司不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情况”。据此认定,该公司的脱氰废渣不属于危险废物。
    3.委托专业检测机构,8月30日完成废渣贮存场下水口方向水质、土壤以及矿渣检测,经检测,均未超出限值要求。



97

2568

   威海市乳山市连云港路16号,芝元食品有限公司,污水直排,河水受到污染,影响饮用水水质。

乳山市

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是用于清洗蔬菜和冲刷蔬菜加工车间地面的冲洗废水,年产生量约1000方,冲洗废水中主要含少量泥沙及碎菜叶等悬浮物,该公司在车间内污水槽内安装了多道过滤网,同时在厂区排放口处建设了多级污水沉淀池,碎菜叶和泥沙经多级过滤和沉淀后全部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该公司安排专人每天对车间内的过滤网进行清理保养,同时指定专人对沉淀池进行不定时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从该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显示,生产废水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规定的接纳标准。该公司厂区周边没有河流,企业污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存在污染河水情况不影响饮用水水质。


 


287830-214威海市乳山市育黎镇东纪村309国道北侧有一硅盐酸类长石加工厂,严重污染地下水乳山市 1.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的加工厂为乳山市益和石材加工厂,主要从事陶瓷用钾长石钠长石的加工与销售。该加工厂主要利用盐酸浸洗钠长石钾长石矿山原料,经酸泡去铁、产品清洗,生产陶瓷用钠长石钾长石。该厂原建有三个酸洗池、两个中和池,2013年改变生产工艺,在玻璃钢容器内密封酸洗钠钾长石,将三个酸洗池改为废水中和池和沉淀池,两个中和池改为废水池,最后利用电石泥中和清洗废水。
    2.该加工厂建设了防渗漏的废水中和池,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吸收塔废液、废酸液,生产废水都在中和池中使用电石泥中和处理,循环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自“散乱污”企业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将该加工厂列为关停取缔类进行处理,并于2017年8月14日对厂区进行了关停,实施了断水断电。经了解,该厂被关停取缔前,厂区内存在跑冒滴漏,含铁锈的废水现象,对环境有一定影响。2017年6月经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东纪村地下水检测,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未对东纪村地下水造成污染。
责令整改 1.为确保检测数据的客观公正,在前期检测合格的基础上,安排乳山市环保局负责,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地下水进行检测,已于9月7日完成监测报告,经检测周边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未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2.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要求,责成育黎镇负责,环保、安监、公安等部门配合,制定切实可行方案,9月15日前完成现场原料、设备及产品的清理,做到“两断三清”。

288830-215威海市乳山市乳山寨镇管村小岚子石子厂,非法挖山采矿,破坏森林资源,多次向矿产局及镇政府举报,一直未解决。乳山市生态、其他 1.按照石材矿山有序退出机制,原乳山市管村小岚采石厂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予办理延续手续,其采矿许可证已经废止。在其采矿许可证到期前,我市国土部门多次巡查,企业均在批准矿区范围内正常生产,没有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其采矿许可证废止后,没有开采行为,但现场发现有利用其废弃旧址剩余矿石偷偷加工石子行为。乳山寨镇政府联合乳山市国土局于8月15日,对该石子厂采取了断电、断水措施。
    2.经乳山市林业部门实地勘查并利用2014年林地保护“一张图”进行影像对比,确认该石子厂矿区属非林地,不在林地保护范围内。2015年至今,通过每年林地变更调查,结合影像比对,没有发现该石子厂违规破坏林地和林木的行为。
    3.经查,2014年以来先后有群众举报此区域有违规开采行为,对群众举报问题乳山市国土局进行了调查,分别进行了答复,虽然未有采矿行为,但有利用原有矿石加工石子行为。
关停取缔该采石场已被列入“散乱污”治理范围内,为加快推进问题解决,在现场综合分析研判后,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1.在前期断水断电的基础上,连夜对设备进行清理,对矿产品进行防尘覆盖,已于9月3日完成。
   2.立即进行生态恢复。该采石厂已列入2017年政府批准治理的5家矿山之一,目前已进入勘查设计的招标程序,下一步将责成乳山市国土局负责加快实施,按期完成治理恢复工作。

345830-96 威海市乳山市海洋所镇小泓村水生冷藏厂非法生产直排污水、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乳山市水、大气该厂主要从事水产品冷冻、冷藏及水产品、农副产品初级加工,从现场调查情况看,自2017年5月1日封海至今,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非法生产情况。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在生产期间水产品加工车间在清洗海产品时产生的污水,进入排污渠道,因沉积发酵而产生腥臭气味。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1.责令乳山市水生食品冷冻厂负责,乳山市环保局和海阳所镇监督,对排污口立即进行封堵,对造成污染渠道进行彻底清理,已于9月1日完成。
   2.责令企业加工车间不得再进行清洗作业,由海阳所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督,发现违规加工等问题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3.9月1日,乳山市环保局对水生冷冻厂下达了停止加工项目生产和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