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乳山市一览表(第三十批)
  • 发布日期:2017-09-20 08:36:31
  • 文章来源:乳山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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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19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第三十批1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1件,属实1件。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乳山市一览表(第三十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35

909-57

威海市乳山市白沙滩镇潘家庄村有1家石材厂与1家石灰膏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粉尘污染严重,紧邻居民区噪声扰民。同时反映该村周边多个村庄也存在多家石材加工厂,废水、废料直排河道,污染严重。

乳山市

水、大气、噪声

1.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的石材加工厂为乳山市华祥石材厂,位于潘家庄村东南,主要通过购买石料加工板材。在今年的“散乱污”企业治理中,该石材加工厂被列入整改提升类企业,于8月14日对该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并对主要生产设备和电源开关进行了封存,至今未再进行生产。
   2.经现场查看,华祥石材厂生产用水主要是石材切割和打磨环节降温冷却和除尘用水,该加工厂建有沉淀池,在生产期间,加工用水经过沉淀池后循环使用,不存在污水直排河道现象。为进一步明确是否污染河水,乳山市环保局现场对华祥石材厂南侧河道河水进行取样监测。经监测,化学需氧量为14mg/L、氨氮0.04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l中的Ⅳ类标准限值。
   3.石材加工的切割和打磨环节同时喷水冷却,因此不产生粉尘。但该厂生产期间在物料运输、装卸等环节会产生少量扬尘。华祥石材厂距村大约500米,石材加工过程中机器运行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
   4.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的潘家庄村石灰膏厂系2000年由潘家庄村潘某某投资建设的,位于村东南,华祥石材厂正西,由于经营不善,已于2003年停产废弃,现厂区已栽植了速生杨,不存在废水直排河道和粉尘污染的问题。
   5.潘家庄村只有华祥石材厂一家石材厂,周边村洼于家村和焉家村各有一家石材厂,村附近也只有白沙滩河一条河道。这两家石材厂均建有沉淀池,生产用水也是经沉淀后再循环利用,没有外排入河的现象。石材厂均是将加工剩下的废料集中堆放,卖给石子厂加工石子(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不可能丢弃,也不存在废料排放入河的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华祥石材厂负责,在生产期间定时向厂区地面喷洒清水,避免产生扬尘。
   2.责令华祥石材厂调整生产时间,在午间、夜间居民休息时间禁止生产,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3.责成白沙滩镇政府负责,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石材厂的日常管理,确保石材加工企业规范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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