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协运因保管不善,将夏村镇东秦家庄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乳集用(90)字第12240005号,面积114.66平方米)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泽文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