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物价局
关于废止景区门票价格相关文件的通知
乳价字〔2018〕33号
各相关旅游景区: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发改 价格〔2018〕951 号文件推动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 的通知》(鲁价费发〔2018〕88号)及威海市物价局《关于公 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威价发〔2015〕69号)文件
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三个文件,现予以公布:
1、《关于对威海多福山国际养生旅游度假区门票价格的批复》(乳价字〔2013〕12号)
2、《关于对威海石佛山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乳价字〔2014〕5号)
3、《关于大乳山滨海旅游度假区门票价格调整的批复》(乳价字〔2014〕8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旅游景区要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监督。
根据《乳山市2024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决定继续执行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废止景区门票价格相关文件的通知》(乳价字〔2018〕33号)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7年7月30日。
乳山市物价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