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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
  • 发文机关: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RSDR-2018-0350003
  • 成文日期:2018-09-12
  • 公开发布日期:2018-09-12
  • 发文字号:乳价字〔2018〕33号
  • 所属单位: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开始实施时间:2018-09-12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2027-07-30

乳山市物价局

关于废止景区门票价格相关文件的通知

乳价字〔2018〕33号

 

各相关旅游景区: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发改 价格〔2018〕951 号文件推动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 的通知》(鲁价费发〔2018〕88号)及威海市物价局《关于公 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威价发〔2015〕69号)文件

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三个文件,现予以公布:

1、《关于对威海多福山国际养生旅游度假区门票价格的批复》(乳价字〔2013〕12号)

2、《关于对威海石佛山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乳价字〔2014〕5号)

3、《关于大乳山滨海旅游度假区门票价格调整的批复》(乳价字〔2014〕8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旅游景区要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监督。

根据《乳山市2024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决定继续执行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废止景区门票价格相关文件的通知乳价字〔2018〕33号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7年7月30日。


乳山市物价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