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830043671927/2018-01210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大孤山镇 | 发文时间: | 2018-09-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一、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术”证明申请、审核)
二、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国家基本标准临床医疗服务免费享有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公布,2004年12月修订)第九条:“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一)放、取置宫内节育器;(二)放、取皮埋术;(三)输卵(精)管结扎术;(四)人工流产、引产术。”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乳山市大孤山镇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
凡响应党的号召,依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户口为“农业”的已婚育龄夫妻、农村已婚育龄夫妇属流动人口的,均享受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五、申请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村委会开具加盖公章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证明信。
六、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交村委会开具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证明。
2、大孤山镇卫生院开展免费四术。
3、申请人提交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具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证明。
4、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免费四术。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大孤山镇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咨询:0631—671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