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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乳山市卫生健康局
    • 主题分类:卫生_体育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19-12-24
    • 公开发布日期:2019-12-24
    • 发文字号:乳卫发〔2019〕98号
    • 所属单位:乳山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乳山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乳卫发〔2019〕98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市属国有企业

    根据威海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威海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卫发〔2019〕72号 )要求,市卫生健康局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乳山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乳山市卫生健康     

     2019年1224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乳山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尘肺病预防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威海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威海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威卫发〔2019〕72号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思路,遵循“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落实责任,综合施策、强化考核”的基本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有效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大力开展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尘肺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积极推进健康乳山、健康威海、健康山东建设。

    二、任务目标

    (一)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成效显著。2020年底,摸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巩固提高治理成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满足环保要求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治无望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加强尘肺病主动监测,开展呼吸类疾病就诊患者尘肺病筛查试点;对所有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建立档案,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及时将相关用人单位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三)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能力明显增强。各镇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有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量,有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执法装备满足监管执法需要;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到2020年底前,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

    (四)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依法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主体责任,结合实施健康威海战略,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以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重点行业领域新增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

    (五)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建立完善市、镇两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在重点地区开展尘肺病康复站(点)试点工作,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镇街建立尘肺病康复站,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的村居建立尘肺病康复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作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议事机构,加强对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健康局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要将尘肺病防治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目标责任。市政府委托市卫生健康局与各镇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签订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各镇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要与所辖区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督促落实各项防治工作。各镇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本辖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与责任,建立工作台账。

    (三)注重宣传教育。动员组织全社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多渠道广泛开展尘肺病防治法治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加强法规政策解读,强化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公众对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镇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要制订监督检查方案,开展定期督导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通报。市卫生健康局按照考核评估办法,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估,抽查各镇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