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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19-05-13
    • 公开发布日期:2019-05-13
    • 发文字号:乳城管委发〔2019〕4号
    • 所属单位: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威海市乳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乳山市亮化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乳城管发〔2019〕4

     

    为加强精致城市建设,进一步擦亮乳山城市名片,通过实地考察学习先进地区亮化工作经验,对标找差,借鉴吸收,力求补齐短板。根据《乳山市亮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乳城管发〔2018〕3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亮化工程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亮化工程建设工作的意义

    城市亮化工程建设对城市发展旅游、对外树立形象、营造文化氛围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够起到美化城市的作用,为市民夜间活动创造亮化的环境,更能够让返乡的乳山外地游子感受到家乡变化的日新月异,让外来的客商、游客感受到乳山城市的蓬勃发展。2018年12月以来,随着我市亮化工程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各机关单位共同努力下,在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仅用一个月时间完成亮化机关事业单位、驻乳单位、金融和保险机构、各类企业、住宅小区、广场绿地及桥梁等210余个,共300多处建筑物和构筑物。

    当前我市亮化风格单调、缺乏层次感、亮化密度较小,与周围先进城市相比,在工作理念、技术运用、设置档次、管理水平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小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我市2018年12月启动的城区亮化工程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缺乏统一规划设计。目前以轮廓勾勒为主,仅做到了“有”,缺少投光灯、点光源、门头牌匾发光字等辅助照明手段,层次感不够,整体效果简洁明朗有余而风格多样不足。二是亮化密度不高。机关亮起来了,而相应的临街门市及相关企业没有履行社会责任,没有亮起来。

    二、工作重点

    打造“母爱圣地、美好乳山”城市品牌亮化精品工程,坚持“突出重点、简洁靓丽、相协一致”的原则,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全社会发动,形成以“四纵五横”为框架,以重要街区、部位、高层建筑亮化为重点,以公园、广场、桥梁、公共绿地亮化为烘托,以户外广告、商户门头牌匾亮化为点缀,“点、线、面”相映衬,风格多样、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的城区夜景景观效果。

    (一)亮化要求。以简洁大方,突出特色为重点,采用多彩线条勾勒轮廓为主,体现企业标志,让五彩缤纷的夜景照明再现城市风貌。

    (二)从“有”向“优”升级,丰富亮化层次。以工匠精神,攻坚克难,丰富亮化层次,优化整体效果。一是采用安装金黄色色调的投光灯、点光源等照明设备,着重对城区临街机关事业单位楼体进行亮化建设。二是对金融保险机构、房地产业、餐饮业等各类企业亮化集中控制系统进行升级,同时对已亮化的单位采用加装霓虹灯、多彩投光灯、点光源等多种手法进行动态照明。

    (三)从“点”向“面”升级,增加亮化密度。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做到城区亮化全覆盖。一是以“四纵五横”(“四纵”青山路、世纪大道、深圳路、浦东路;“五横”北环路、胜利街、商业街、新华街、开发街)为重点区域,突出对主要道路及两侧未亮化的建筑、绿化景观、公园广场、桥梁及公共绿地,主要商圈和商业特色街区,主要入城口,文化景点及标志性建筑等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逐个规划、统一调度实施亮化,注重整体效果,做到科学合理、和谐统一。二是结合全面实施城区户外广告设施提档升级专项工程,要求市区范围内商户门头牌匾全部使用发光字等技术手段,以拥军路为试点,逐步全面推开,增加亮化密度和整体性。

    (四)从城区向镇、区(街道)延伸,突破亮化区域限制。以镇、区(街道)政府办公楼为“点”,以镇、区(街道)驻地主要街道为“线”,通过亮化辖区内各类企业的楼体,改造升级路灯暖色灯光等方式,由点到线,由线到面,进一步形成乡镇夜间景观带。注重属地管理,强化镇、区(街道)的管理责任,共同打造色彩多姿、层次分明、功能齐全、展现活力的城市夜景。

    三、责任分工

    实行责任单位分包制和销号管理的形式,对照乳山市亮化工程建设作战图,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定期调度、通报。

    (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我市亮化工程建设工作牵头单位,负责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四纵五横”主要道路及两侧尚未亮化的建筑、绿化景观、公园广场、桥梁及公共绿地,主要商圈和商业特色街区,主要入城口,文化景点及标志性建筑,商铺门头牌匾等亮化工作;按亮化单位归口部门进行分包,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动员,所需资金由各单位自筹解决。

    (二)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的楼体、设施亮化工作。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商、住开发小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公司的楼体、设施亮化工程建设;负责做好广场、公园、绿化设施等的亮化工作。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市区大型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类行业的楼体亮化工作。

    (五)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市区家家悦及分店的楼体、设施、Logo亮化,利群商场东侧亮化工作。

    (六)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市区快捷酒店、洗浴、理发、医药卫生等服务类行业的楼体亮化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青威高速70号、76号收费站的楼体、设施亮化工作。

    (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做好市区中石化、中石油、华能所属加油站的楼体、设施亮化工作。

    (九)市金融办:负责做好市区银行、保险等金融类行业的楼体、设施亮化工作。

    (十)各镇、区(街道):为本辖区亮化工程建设工作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力量做好本辖区亮化工作。一是要求亮化各镇、区(街道)政府办公楼及设施;二是要求亮化各镇、区(街道)驻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双管单位)办公楼;三是原则上要求各镇、区(街道)驻地的路灯升级为暖色调;四是要求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辖区内企业的名称和Logo全部亮化(辖区内企业数量、名称等信息需填入附件3《亮化工程建设销号表》)。

    四、时间要求

    2019年5月13日至7月13日,用两个月时间全部实施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我市亮化工程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程,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并确定一名副职具体分管,制定本单位及分管领域的亮化工程建设销号表(于5月24日前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单位按照工程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完成本单位亮化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亮化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精心施工,确保亮化工程如期完成。

    (三)强化督查考核。加大亮化工程督查和调度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亮化工程实施进度,其他相关职能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强力推进。将城区亮化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对达标完成考核目标的单位,予以表彰,视情况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0.5分;对未完成考核目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给予罚分最多不超过2分。

    (四)强化舆论引导。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褒扬先进,曝光后进。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市民文明意识、主人翁意识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引导市民爱护亮化设施,确保亮化设施完好、正常使用。强化舆论宣传,深入宣传亮化工作的重大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亮化工作,营造亮化工作浓厚氛围。

     

    乳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

     

    附件:1.新增亮化工程建设单位明细表

              2.新增亮化照明设备明细表

    3.亮化工程建设销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