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视频解读】乳山市人社局局长卢志强参加电视说政栏目解读有关政策
  • 发布日期:2019-05-06 11:01:51
  • 文章来源:乳山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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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担负的主要职能包括人事管理、人力资源开发流动、民生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四大板块:

人事管理方面:

一是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年度考核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二深化职称改革,负责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三是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四是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依法办理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事宜。

人力资源开发流动方面:

一是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二是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落实相关就业补助政策。

三是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是负责各类人才引进、培养、服务和管理。

五是拟订并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民生保障方面:

一是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是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负责保费征缴工作。

三是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

四是落实各类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是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是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和谐劳动关系方面:

一是统筹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二是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执行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三是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四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除上述四块主要职能外,人社局还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重点工作介绍

2018年重点工作成绩

2018年以来,市人社局全力抓好稳定就业、保障民生和服务企业三个重点,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是全力抓好稳定就业工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春秋两季用工洽谈会”等活动,抓实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全力提升就业质量。2018年,全市新增就业和失业再就业人员936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266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38人,累计为1002人次发放各类创业补贴资金520余万元,帮扶77名高校毕业生成功就业。

二是全力抓好保障民生工作。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全民参保动员,促进应保尽保,基金应缴尽缴。2018年,全市新增参保人数3200人,各项社会保险费累计收入11亿元,切实提升了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养老待遇拨付水平。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提标工作,为全市近7万名退休人员月平均增资125元,全年共拨付企业职工养老金17.55亿元,居民基本养老金1.76亿元。自2019年1月起,提高全市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至130元,将惠及全市近11万名群众。全面提升社保服务水平。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梳理汇总174项“一次办好”服务事项清单及配套服务指南,取消21类37项证明材料,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全力抓好招才引智工作。邀请16名海内外高层次专家来乳山开展双招双引对接洽谈,最终,“水蛭素新药研发”“精密机器人减速器研发”“特种服装材料研发”等10个项目与我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举办了“创新动能·创赢乳山”创新创业大赛,设置了乳山、成都、南京三大赛区,共收到235个优秀参赛项目。最终,“保健蔬菜研育种植”“牡蛎精华素研发生产”等8个项目与我市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积极组织100余家企业参加“山东省海洽会”“威海英创会”,为企业与高层次人才对接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2019年促进就业新举措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全市就业工作。一是多方搭建信息平台,密切用工单位和求职者的联系。充分发挥山东省公共招聘网、乳山人社局网的影响力,积极和乳山热线、乳山人才网等商业性网站合作,每月10日按时发布和更新企业空岗信息和求职者的求职信息,建立求职登记制度,登记求职者信息,方便企业招聘和求职者求职。二是创新“两工作日限时就业援助”,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为法定劳动年龄以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服务对象提供3个岗位选择、1次创业指导服务,做到“一人一策,分类帮扶”。三是继续强化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好各类招聘会。2月份举办了2019年春季招聘会、大学生专场招聘会活动。吸引我市以及威海市的168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6752个,进场洽谈人数3800余人,现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1351人。针对不方便到劳动力市场参加现场招聘求职的企业和个人,市人社局在举办完现场招聘会后,又与乳山热线联合举办了2019年春季网络招聘会,招聘求职人员可以通过电脑和手机登陆的方式查看各类企业用工作息。下半年,还将组织秋季招聘会、校园招聘活动,通过各种招聘活动切实解决用工难问题。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就业创业政策知晓度。继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活动,组织业务骨干下乡宣传就业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先后在南黄镇、海阳所镇、夏村镇、诸往镇、冯家等镇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5200余份,春季招聘会岗位信息册1800余份,帮助1600余名就业困难对象解疑释惑,营造了积极的创业就业氛围。

政策解读

人才引进方面

1、高校毕业生到乳山工作的优惠政策

2018年,我市新出台了《关于深化实施乳山“海纳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乳发〔2018〕17号),鼓励各类优秀高校毕业生来乳工作。对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从正式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起,每人每月分别享受500元、1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享受期限3年;在我市工作满3年后,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分别享受800元、2000元、5000元工作补贴,享受期限2年。连续工作满3年后,在我市首次购房自住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

另外根据威海市《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自2018年应届毕业生开始,来我市创办企业或者到企业全职工作的本科、硕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分别享受1000元、2000元、5000元的生活津贴,连续发放三年。对于两项政策重叠的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政策。

2、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优惠政策及申报条件

根据《关于留学人员企业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5〕30号)文件精神,留学人员来我市首次携带科研项目和技术创办、领办企业,从事产业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进行高新技术研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威海市人社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的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等进行评估,按照一般、优秀、重点三档,由威海市财政部门分别给予留学人员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资助资金。要求企业注册不超过3年,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50万元,且留学人员为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该留学人员需获得国外学士以上学历,或在国内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到国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研修一年以上。

3、我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

2019年,根据编制部门下达的招聘计划,和省、威海市有关招聘规定,截至目前,我市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正在进行的有两个类型,一是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笔试已经完成,面试预计将在5月份进行;二是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综合岗位的网上报名已经结束,面试暂定于4月27、28号进行,教师岗位和医学岗位网上报名4月7日结束,预计5月份完成面试工作;另外,市直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将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招聘计划,根据省、市有关部署进行,将通过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乳山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公告,具体事宜详见公告。

4、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引进工作操作程序

今年,我市对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引进。具体程序是个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面试、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最后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公示后办理相关手续。

5、我市首席技师评选条件

我市首席技师选拔范围为在全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自由职业者符合以下条件都可申报。1、个人职业技能处于市内同行业领先、市内同行业拔尖水平。2、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3、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在市级以上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6、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评选条件及待遇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或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乳山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在推荐选拔范围。突出贡献专家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评选1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4年。

突出贡献专家在管理期间,由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给予每人每年工作补贴6000元,并优先推荐参评威海市、省级突出贡献专家。

促进就业方面

1、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为促进就业创业,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中明确规定:

对于2014年6月17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且在创办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是5000元;对于2014年6月17日以后注册营业执照,租赁经营场地的创业者,在所租赁固定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企业1万元的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个体工商户可享受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各类自主创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创办小微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以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符合条件最高可给予300万元贷款。

2、劳动者工资报酬维权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到劳动仲裁起诉解决。

3、工伤认定条件

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是患职业病的;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同工伤: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符合条件规定,但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4、受伤或因病住院期间企业职工病假和工资规定

病假应该理解为医疗期,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相关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为两种情形:(一)是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医疗期;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是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医疗期;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医疗期;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这是关于患病医疗期的规定。

对于病假期间的工资,也是有相关规定的,根据原省劳动厅的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和《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企业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其中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并且根据职工的工资标准计算出的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的数额不得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居民养老方面

1、今年我市的居民基本养老政策变化

2019年,居民基本养老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发生了改变,根据威人社字【2019】10号要求,经市政府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统一提高至130元,已按新的标准每月发放到群众手中。我市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近年来一直不断上调,上调幅度超过了300%,有力促进了我市的养老工作。

2、高龄补贴发放

高龄补贴是根据每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文件中的适当倾斜部分调整的。历年调资文件中规定: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增加部分养老金,即高龄补贴,开始领取的时间为调资文件中规定的调整养老金的执行时间。并不是一过了70周岁生日那个月就开始领。

3、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途径

我市企业缴费可通过人社自助终端、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单位端口网上缴费。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我中心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每月必须按时足额的按照单位核定的基数和比例进行缴费,当月费用不缴纳,过月后补交需要按规定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4、档案托管缴费

我市档案托管人员社会保险费集中缴费期为1月1日至4月30日。参保人员可通过“威海人社”手机APP、“人社自助终端”的方式进行自助缴费。档案托管人员缴费基数分两档:一档为威海市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二档为省平均工资基数。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20%。职工医疗保险分已满46周岁的缴费比例是6.5%,未满46周岁的缴费比例是7%。

5、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要求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接班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否认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具体工作流程是:参保人员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简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相关材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信息表》和转移基金转出;新参保地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办理完结。

6、特殊工种退休申报条件

根据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在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并且缴纳养老保险费必须满15年,可以办理特殊工种退休。企业职工从事相同性质的特殊工种岗位,其从事的特殊工种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不同性质特殊工种年限不能合并计算,即有毒有害不能与井下、高温、高空或繁重体力劳动的年限不能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