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修胜因保管不善,将下初镇下初村的农房,证号:乳农房下初字第18096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 85.7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修胜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