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8300436723XA/2019-16556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徐家镇 | 发文时间: | 2019-09-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及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全镇民族宗教工作,按照市委要求,现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事件,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民委《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关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05]3号文件)和省民委印发《山东省涉及民族方面群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威海市涉及民族方面群体事件应急预案》、《乳山市涉及民族方面群体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本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按照事件的规模、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以及事件的紧急程度,涉及民族方面群体事件分三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全镇性的串联、聚集、声援、游行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500人(含)以上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300人(含)以上的聚众械斗并造成死伤20人(含)以上的事件 ;涉及少数民族300人(含)以上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使各族人民生命财产遭受特大损失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事件等。
二、重大事件(I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跨镇的串联、聚集、声援、游行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300人(含)至50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100人(含)至30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并造成死伤10人(含)至20人以下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100人(含)至30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造成的严重威胁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事件等。
三、较大事件(II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30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10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并造成死伤10人以下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的10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事件等。
(四)、适应范围
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件。主要表现为:不同民族成员间因具体的经济权益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由于民族间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各民族交往过程中及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过程中发生的摩擦和纠纷;因涉及宗教方面的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事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宗教感情,挑起不同民族公民之间的纠纷,或煽动、制造的事端;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宗教极端主义分子、暴力恐怖主义分子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
(五)、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对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各村、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具有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强的特点,处置这类事件,要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
三、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事件,主要运用教育、疏导的办法,切实加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避免因工作简单而激化矛盾,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不法分子。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破坏民族团结的反动活动,防范和抵御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
四、运用法律手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不管是哪个民族,信仰什么宗教,都要依法处置,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民族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和制止采取非法手段寻求解决问题的行为。
五、分级响应,属地管理。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明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的级别,并按照级别,分别启动相应的响应程序。在处置过程中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
六、积极做好防范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相信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充分发挥民族干部队伍、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群众骨干队伍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八、严格遵守新闻报道纪律。凡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的新闻发布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民族宗教冲突,警民军民冲突等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一般不作公开报道,可通过内参反映。”需要报道的应先送有关部门和新闻主管部门审批。对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事项,应报请市政府批准。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机构设置
成立镇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协调领导小组,由镇级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党委宣传办、镇财政所、镇边防哨所、交警三中队、镇教委、镇文化站、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镇执法中队、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等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镇党委宣传办:负责事件信息的归口管理,组织做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2.镇财政所:负责事件处置中的经费保障。
3.镇边防哨所:负责搜集与事件有关的情报信息,并对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进行现场处置和取证等。
4.交警三中队:负责控制事件现场秩序,现场警戒,交通管制,维护事件现场及周围的治安秩序;依法查处事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
5.镇教委:负责处置或指导学校中发生的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
6.镇文化站:负责处置或指导因广播影视作品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7.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处置或指导因经营、生产清真食品所引发的纠纷事件。
8.镇执法中队:负责处置少数民族商贩在流动经营过程中所引发的纠纷事件;负责处置或指导因出版物和网络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9.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一是负责对可能发生的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报镇协调领导小组;二是对发生的突发性群体事件要及时报告协调小组,并根据事件的规模、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以及事件的紧急程度确定事件的级别,提出处置方案;三是根据协调小组的意见启动应急预案;四是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置好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五是事件处结后对整个事件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上报。
(三)、应急指挥与决策机构
镇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协调领导小组是应急指挥与决策机构,负责研究、提出对事件处置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组织调度有关部门对事件及时进行处置。
三、运行机制
(一)、先期处置
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接到发生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后,立即通知事发村分管负责人,并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先期到达的一定要想法先掌控事态的发展。再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临时指挥小组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将现场情况立即报告镇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挥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属地村分管负责人和事件所属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二)、应急响应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事件发生后,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第一时间向镇应急领导小组和乳山市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并在半小时内将处置情况报市政府和乳山市民宗局。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属地村及民宗工作部门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重大事件(II级):事件发生后,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第一时间向镇应急领导小组和乳山市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并在1小时内将处置情况报市政府和乳山市民宗局。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属地村及民宗工作部门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事件指挥和处置。
三、较大事件(III级):事件发生后,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第一时间向镇应急领导小组和乳山市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和乳山市民宗局。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属地村及民宗工作部门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事件指挥和处置。
(三)、应急联动
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一、现场处置:由交警三中队、镇边防哨所牵头负责现场警戒,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勘察现场,调查取证,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负责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工作,
二、信息处置:由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牵头,属地村参加,负责收集、汇总事件信息,并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乳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要求,区分事件的性质、规模,分类处理,是否进行报道由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门确定。当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达到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程度时,在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镇民族宗工作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内容进行审核并报市政府和新闻主管部门审批。
三、善后处理:由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对因事件中引起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问题进行妥善处置。并对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报告报市政府和乳山市民宗局。
(四)、解除应急状态
应急处置结束并确认危险因素消除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执行相关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四、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由镇应急处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协调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二)、资金保障
预防和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所需经费纳入镇财政支出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事后,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三)、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信息收集、传输、处置、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讯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四)、人员培训
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员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有关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对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正式文本由镇民宗工作部门保存,并报镇政府办公室备案,同时分送镇相关部门、镇域各村民族工作部门。
二、预案更新
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情况的变化和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对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修订与更新工作由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负责。修订与更新的程序是:由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镇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镇政府办公室备案,同时分送镇相关部门。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中成绩突出的人员要参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预案解释机关
本预案由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四)、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