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0-01-28 10:14:51
  • 文章来源:乳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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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乳山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10部分组成,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乳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乳山”(http://www.rushan.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乳山市公安局联系(地址:乳山市胜利街68号;邮编:264500;电话:0631-6669010)。

1、概述

2019年,乳山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

有关工作要求,抓住制度建设、渠道拓展和主动公开等关键环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乳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初步形成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链、责任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在信息公开渠道拓展方面,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威海民生警务平台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托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受理居民的咨询、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居民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渠道更加畅通。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面,主动做好主动公开、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同时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度”,提高公安机关行政透明度。

全年,通过“中国•乳山”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威海民生警务平台、政务微博以及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620余条,受理和回复居民咨询、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11162条,政府信息得到了及时、全面、有效的公开,为公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2、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在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单位领导和各科室具体职责变化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指挥中心牵头负责、指挥中心一名副主任和两名民警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落实。

在制度建设方面,实行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先后制定出台了《乳山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乳山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要求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清样、起草依据、合法性审查等报送威海市局、乳山市政府法制办,确保合法、规范。

3、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已建立敏感案事件监测处置制度,实现敏感案事件一周一调度,并且固化了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组织领导模式(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指挥中心主任和敏感案事件涉及警种部门的分管局领导组成三人领导小组,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和指挥中心主任为AB角牵头领导),法制和政工部门为牵头单位,实行AB角牵头,指挥中心、纪委、督察、网安和涉敏感案事件警种部门为责任单位,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做到第一时间获取上报,第一时间研判处置,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年内未出现漏报、误报、瞒报、迟报重大敏感信息的问题。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年内,公开了本单位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5、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2019年,通过“中国•乳山”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9条。

平台建设方面:精心经营好“中国•乳山”网站公安局信息公开专栏,并使其成为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充分利用好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与“中国•乳山”网站互为补充,为公众提供更多的获悉政府信息的渠道;尽力建设好业务窗口和办事大厅,在警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上公开各项政策规定,增加业务服务导办员,为办事居民提供方便。同时,不断强化与乳山电视台、乳山广播电台、乳山日报社等媒体的联系,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努力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16

-485

1031

行政强制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乳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未开设政务咨询类栏目,调查征集和互动访谈类量虽然开设了,但活动开展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政府信息形成环节,还存在“单轨”问题,没有形成“自动发布”的工作机制。另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乳山市公安局将在工作人员中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活动,强化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特别是要重视抓好“源头”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轨”运行、规范有序;不断完善和更新已有公开渠道和手段,本着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贴近实际需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发布前审查、发布后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对公文类政府信息成文前实行“联署”工作机制,公文签发与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同时进行;对已经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全年,未出现违规发布政府信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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