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20-10-01 14:14:55
  •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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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五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环保部下发《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2014】第31号文件),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710835640612989

生产地址

 乳山市开发街西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田加明

联系人

 隋安政

联系方式

 15634354095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垃圾焚烧发电生产电能日处理量500吨

排污信息

执行标准

 GB18485-2014

排放方式

有组织连续排放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两个排放口都在烟囱内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烟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标准要求

 30毫克/立方米

100毫克/立方米

300毫克/立方米



在线监测

 是



超标情况



核定的排放总量

17.888吨/年

71.552吨/年

223.6吨/年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SNCR+半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 均正常运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环评批复:鲁环审(2011184号   验收批复:鲁环验(2014)167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

其他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