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五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环保部下发《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2014】第31号文件),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 ||||||
基础信息 | 单位名称 | 山东同兴食品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083760032451Q | ||
生产地址 | 威海市乳山市乳山口镇盛兴街6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于会同 | |||
联系人 | 刘思民 | 联系方式 | 13563193536 | |||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 经营水产食品的深加工进出口及贸易业务。生产冷冻真鳕鱼片、狭鳕鱼片、黑线鳕鱼片、调理油炸裹浆及裹糠鳕鱼片、天妇罗鱼片,宠物食品等产品。中规企业。 | |||||
排污信息 | 执行标准 | 废水标准:DB 37/676-2007《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3 一级标准及修改单。废气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燃煤锅炉"标准要求。 | ||||
排放方式 | 污水排放方式:环评外排(公司内部利用)。废气排放方式:经污染处理设施处理后,由烟囱排放。 |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废水排放口一个位于工厂东南污水总排口,生物质锅炉排放口(TR-ZQGL-01)一个位于锅炉房正北,油炸机油烟排放口6个分别位于六、七车间屋顶。 |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Cod | 氨氮 | SO2 | NOx | 烟尘 | |
标准要求 | ≤50mg/L | ≤5mg/L | <200㎎/m³ | 300㎎/m³ | 20㎎/m³ | |
在线监测 | 有 | 有 | 无 | 无 | 无 | |
超标情况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SO2: 2.03t | NOx:0.78 t | 烟尘: 0.22 t |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公司设有污水处理站,废水安装在线监测仪,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检测数据网上公开。2017年锅炉改造生物质燃烧运行平稳,排放指标严格控制排放限值范围内。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2018年做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环保手续齐全,已申请排污许可证。 |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其他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