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银滩第一污水处理厂环境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20-10-01 14:34:52
  •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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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五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环保部下发《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2014】第31号文件),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乳山市银滩第一污水处理厂

组织机构代码

 91731083MA3CDW7B6H

生产地址

 乳山市白沙滩镇翁家埠村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于传凯

联系人

 陈书强

联系方式

 17763169586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污水处理。主要产品:尾水。设计规模:3万吨/天

排污信息

执行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排放方式

 间断排放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排放口数量:1个。位置:厂内东北角,东经1213637.69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氮

 总磷


标准要求

 50mg/L

 ≤5(8)mg/L

 ≤15mg/L

 ≤0.5mg/L


在线监测

 已于环保部门联网

已于环保部门联网

已于环保部门联网

已于环保部门联网


超标情况


核定的排放总量

730t/a

90.958t/a

219t/a

7.3t/a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要求,建设安装防止污染的设施并正常运转。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08年4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2009年2月24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批号:鲁环报告表【2009】45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其他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