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民政局养老机构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2020-11-27 16:47:15
  • 文章来源:乳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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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机构备案指南

(一)申请材料:

1、养老机构设立申请表;

2、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4、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6、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

(二)承诺办结时限:即办件。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四)咨询电话:6660382、6660383。

二、养老机构评估服务指南

(一)申请材料:

1、《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

2.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4、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5、服务场所的不动产权证明;

6、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

(二)承诺办结时限:即办件。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四)咨询电话:6660382、6660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