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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上市办等部门关于深化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乳政办发〔2009〕49号
  • 发布日期:2020-12-11 10:55:05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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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上市办等部门关于深化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乳政办发〔2009〕49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重点企业:

市金融上市办、人民银行、银监办、经贸局、财政局《关于深化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的试行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三月六日   

关于深化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的试行意见

市金融上市办 市人民银行 市银监办 市经贸局  市财政局

(二00九年三月六日)

在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下,为确保重点工业企业健康运行,防止银行不良贷款反弹,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乳山市深化银企合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金融上市办、人民银行、银监办、经贸局、财政局、国鑫资产经营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金融上市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企业经营、融资需求和银行信贷投放等情况,协调资金融通、金融服务、债券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并就深化银企合作有关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市金融上市办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协调,组织领导小组会议,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负责银企对接的组织工作。市人民银行负责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项目的信贷投入,负责银企对接银行方面的工作。市银监办负责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同时,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负责银行条线风险监测。市经贸局负责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调度,加强企业条线风险监测,负责银企对接企业方面的工作。市财政局、国鑫资产经营公司负责财政扶持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

二、明确重点工业企业范围。由市经贸局和市金融上市办负责,选择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容量较大、成长性较好、信誉良好的企业和拟上市、拟挂牌的企业,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纳入重点工业企业范围。对重点工业企业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通报调整情况。

三、明确银企双方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对有可能影响重点工业企业正常运转的收贷,必须事先向领导小组通报。重点工业企业要坚定信心,千方百计谋发展,坚决杜绝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四、健全信息监测制度。市经贸局负责对重点工业企业经营情况的实时监测,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市银监办负责收集辖区内各银行监测的重点工业企业风险预警信息,及时掌握企业资金链动态,并通报相关信息。企业要每月向市财政局报送一次相关财务报表,以利于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五、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当重点工业企业因银行授信突然减少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时,重点工业企业与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分别向经贸部门和银监部门报告。市经贸局会同市银监办进行实地调查,将有关情况通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反应机制,与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协调,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六、建立财政扶持企业发展基金。在市财政局设立5000万元的财政扶持企业发展基金,重点工业企业在短期资金周转不畅、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可向领导小组提出使用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国鑫资产经营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四方签订基金使用合同,帮助企业实现再贷款。合同具体内容由四方商定。

七、引导银企之间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大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重点工业企业完善银企信息交流机制,健全银企项目对接制度,开展长期业务合作,建立“共荣共存、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

附件:乳山市深化银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乳山市深化银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  泽(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高  波(市长助理、财政局局长)

王月珍(市经贸局局长)

姜 山(市国鑫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

于  海(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法制局局长)

冯 罡(市发改局副局长、金融上市办主任)

徐东风(人行乳山市支行行长)

王卫东(乳山银监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上市办,冯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经济管理  金融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威海市以上驻乳单位。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