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矿产资源开采管理的意见
乳政发〔2009〕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城区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河道矿产资源开采行为,维护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和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河道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定范围,明确主体。河道矿产资源开采管理主要以乳山河、黄垒河等流域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规范程序、严格监管”的原则,河道流经区域所在镇人民政府为河道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河道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的实施、管理、协调,努力实现矿产开采与河道治理同步推进,使河道达到安全防汛、服务农业、保护生态的目标要求。
二、规范程序,严格审批。河道矿产资源开采的主管部门是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水利局。为保证河道矿产资源开采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市政府组成由分管副市长及国土、水利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对河道矿产资源开采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审批。具体操作程序是:计划开采河道矿产资源的镇人民政府向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书面提交河道矿产资源开采意见和河道治理方案,经初审后,报联席会议审批确定。审批后,由市水利局牵头,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及相关镇政府参与,按照开采意见和治理方案立即制定工程发包方案,报联席会议批准后,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对外发包,竞得人依法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开采。工程发包款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全部上缴市财政,除上缴有关管理费用及矿产资源开采应缴款项外,余额由市财政返还给河道所在镇政府,专门用于河道的治理维护。河道工程竞得者除按合同缴纳工程价款外,还需按中标总价款的20%缴纳河道治理保证金,由市财政统一代管。河道矿产资源开采工程结束后,由联席会议组织验收,达到河道治理预期效果的,及时退还治理保证金,达不到治理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发包镇政府负责对河道进行专项治理,治理费用由矿产资源开采竞得人承担,从治理保证金中列支。
三、密切配合,长效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协作,群策群治,切实加强日常性监管,努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河道矿产资源开采工作规范有序、长治久安。各相关镇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抓好辖区内河道矿产资源的开采监管,对非法采矿行为要及时制止、上报情况,对疏于管理、放纵非法采挖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行政一把手的责任。市国土资源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乱采河道矿产资源、乱堆乱放违规占地等行为的日常管理和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河道矿产资源采挖秩序。市水利局要加强河道管理,加大对非法采砂、乱占河道等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河道安全畅通。市财政局负责河道治理费的收取管理,监督河道治理费用的使用。市安监局要依法对河道矿产资源开采进行监管,及时审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要全力配合整治工作,依法保障河道矿产资源开采治理活动顺利进行。电业部门要加强河道矿产资源开采的电力监管,未经联席会议审批的开采行为,一律不得为其安装电力设施,不得擅自供电,发现自行上电用电的,要坚决予以查处。环保、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审查河道矿产资源开采行为是否危及环保及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开采活动规范有序。广电、报社等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对非法采挖行为公开曝光,进一步营造河道矿产资源有序开采、河道治理规范实施的良好氛围。
附:河道矿产资源开采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OO九年六月七日
附件
河道矿产资源开采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组 长:王祥芹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胡新会 市水利局局长
于海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宫润杰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韩 强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书松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廷学 市电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刘 阳 市环保局副局长
马端波 市交通局副局长
宫润旭 市公路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