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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畜牧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全市犬只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乳政办发〔2009〕102号
  • 发布日期:2020-12-11 12:16:21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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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畜牧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全市犬只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乳政办发〔2009〕102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城区街道办事处:

市畜牧局、公安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四部门拟定的《关于加强全市犬只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实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强全市犬只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畜牧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局  市行政执法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为加强犬只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乳山市养犬管理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犬只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犬只管理,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犬只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犬只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市畜牧、财政、行政执法、卫生、公安部门联合组成的犬只管理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犬只防疫、违规养犬行为整治等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做好本辖区犬只管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乳山市养犬管理规定》分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大对违规养犬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力争在短期内收到明显成效。

(一)扎实做好犬只强制免疫工作。要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坚持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相结合,全面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城区,在市兽医站和夏村镇兽医站分别设立狂犬病疫苗注射点,由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召开各居委会及城中村负责人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养犬单位和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到注射点为犬只注射疫苗、登记注册。镇村,在镇兽医站及各行政村分别设立狂犬病疫苗注射点,由镇政府和村委组织镇驻地、村内养犬居民携犬只到注射点注射疫苗。市畜牧局负责犬只免疫注射、登记造册、发放免疫证和免疫牌等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免疫过程中被犬只咬伤的治疗工作。对不按要求免疫的,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第73条第一款相关规定,由市公安、行政执法部门配合畜牧部门进行强制免疫,所需费用由犬主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扎实做好流浪犬(猫)整治工作。流浪犬(猫)整治工作实行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每年4月份和9月份,对未实行圈养或栓养的流浪犬(猫)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整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捕获工具、必要的防护装备以及无害化处理等费用。当前,要按照《乳山市养犬管理规定》,集中开展一次流浪犬(猫)整治行动。城区由公安部门牵头,对流浪犬(猫)进行捕获,查处整治行动中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同时对发现的狂犬实施捕杀,市行政执法局、城区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捕获工作。镇村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村委对流浪犬(猫)进行捕获,各镇派出所(边防所)负责查处整治工作中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协助村委做好流浪犬(猫)的捕获工作,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狂犬实施捕杀。城区及镇村捕获的流浪犬(猫)全部交由市畜牧局进行集中收养和妥善处理。市卫生局负责整治工作中犬(猫)咬伤的治疗工作。同时,在市公安局和各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接到群众举报后及时对流浪犬(猫)进行捕获,发现狂犬的,由市公安局或镇派出所(边防所)第一时间进行捕杀。

(三)切实加大犬只管理舆论宣传。市广电局、报社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犬只管理有关规定和狂犬病防治知识,特别要加强对犬只免疫、养犬管理等的宣传,为依法管犬、养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深入发动群众,提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狂犬病防治和城乡犬只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加强犬只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工作中要加强联系,搞好沟通,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分析、研究犬只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查处违规养犬行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犬只管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