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调整理顺部门进驻中心审批服务及收费事项的意见的通知
乳政办发〔2010〕1号
(根据《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乳政发〔2019〕1号),本文件宣布废止。)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调整理顺部门进驻中心审批服务及收费事项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调整理顺部门进驻中心审批服务
及收费事项的意见
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效能,推动中心高效、有序运转,根据威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威发〔2009〕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驻中心审批及收费事项调整理顺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的范围
本次调整共调进审批服务事项41项,收费事项17项,涉及11个部门和单位。具体如下:
(一)劳动局
1、审批事项6项:(1)台港澳人员申请、延期在乳山就业;(2)外国人申请、延期在乳山就业;(3)用人需求登记;(4)城乡劳动者失业人员登记;(5)城乡劳动者求职登记;(6)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
2、收费事项2项:(1)职业介绍中介服务费;(2)职工档案委托管理服务费。
(二)人事局
1、审批事项3项:(1)设立人才中介机构;(2)举办全市性人才交流会;(3)办理人事代理。
2、收费事项2项:(1)档案及人事关系保管费;(2)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费。
(三)农机局
1、审批事项6项:(1)《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核发;(2)《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发放;(3)《拖拉机号牌、行驶证》核发;(4)《拖拉机驾驶证》核发;(5)《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核发;(6)拖拉机所有权转移登记。
2、收费事项3项:(1)牌证工本费;(2)安全技术检验费;(3)驾驶人考试费。
(四)行政执法局
1、审批事项3项:(1)设置横幅标语;(2)设置户外广告;(3)占用城市道路。
2、收费事项3项:(1)城市道路占用费;(2)设置横幅标语占用费;(3)户外广告场地费。
(五)气象局
1、审批事项2项:(1)建筑物防雷设施图纸设计审核及设施竣工验收;(2)山东省施放气球资质证。
2、收费事项2项:(1)防雷设计图纸审核费;(2)竣工验收费。
(六)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审批事项5项:(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2)名片印刷经营;(3)图书报刊经营;(4)音像制品经营;(5)娱乐场所经营。
(七)民政局
审批事项6项:(1)地名命名事项;(2)设立社会福利机构;(3)农村低保;(4)农村五保供养;(5)城市低保;(6)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八)建设局
1、审批事项3项:(1)占用、破挖绿地和移动绿化设施许可;(2)砍伐移植树木花草许可;(3)因工程建设需要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2、收费事项5项:(1)异地补建绿地代建费;(2)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3)树木补偿费和代植费;(4)城市绿化补偿费;(5)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费。
(九)质监局
审批事项1项:组织机构代码年检。
(十)卫生局
审批事项5项:(1)食品卫生许可审验;(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验;(3)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审验;(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5)放射诊疗许可校验。
(十一)计生局
审批事项1项:二孩《生育证》。
二、有关要求
调整理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保障行政服务中心高效运转,不仅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改善,而且对于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廉政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调整理顺工作的重要意义,按要求及时将相应事项纳入中心,做到在审批上授权充分、在事项上“凡批必进”,在人员上选派骨干,在运作上简化程序。要对本次调整及前期已进驻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和收费事项进行重新规范,严格执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制度,“一审一核”必须在窗口完成,涉及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的可以由窗口牵头,组织后台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和“双轨运行”,努力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合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本次调整新进驻中心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名单务于1月22日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66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