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乳山市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乳政发〔2019〕1号),本文件宣布废止。)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城区街道办事处:
《乳山市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
乳山市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2号)和《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威发〔2009〕22号)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任务目标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改善重度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为目标,以满足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需求为重点,通过政府组织实施为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逐步建立健全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托养服务条件,提高托养服务能力,帮助重度残疾人增强生活信心,改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服务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乳山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智力、精神及肢体残疾人和一级视力且双目失明残疾人)。(二)无生活自理能力、无固定经济收入。
(三)处于就业年龄段(18至60周岁)。
三、服务人员、形式及内容(一)服务人员:以服务对象现有的血缘关系人(监护人)为主。
(二)服务形式:以与服务对象共同生活为主。
(三)服务内容:主要是日常生活服务,包括饮食、洗浴、卫生整理等服务;有条件的可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和精神心理训练,以满足不同需求。
四、服务人员补助标准及发放途径
分两种情况对服务人员分别给予相应补助:1、服务人员是残疾人直系亲属的,每人每年补助600元;2、服务人员非残疾人直系亲属的,每人每年补助800元。补助经费每年先经市财政局预算核拨,再由市、镇(办事处)两级残联负责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
五、办理程序
(一)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要据实填写《乳山市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残疾证复印件等)。
(二)各镇(办事处)残联负责对辖区内提出居家托养申请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填写《乳山市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资助申请汇总表》报市残联。
(三)市残联对各镇(办事处)上报的初审意见逐一进行审核,并汇总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事处)要把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落实专门人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与市残联搞好协调配合,以残疾人三级康复网络为依托,建立上下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合力。
(二)细化工作措施。要以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逐步形成居家托养服务工作长效机制。要做好动态管理,不在就业年龄档的重度残疾人,达到居家托养条件时,及时纳入托养服务对象进行管理;不再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及时从托养服务对象中剔除,确保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都能得到居家托养服务。
(三)完善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做好检查监督、考核评估和登记统计等工作。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将托养对象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加强居家托养服务经费财务管理,做到账目收支清楚,手续齐全。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居家托养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四)健全档案管理。要建立专门的重度残疾人服务档案,对重度残疾人的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并全部录入数据库,全面详细掌握居家托养服务工作运行情况。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附件:1、乳山市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
2、乳山市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资助申请汇总表
3、乳山市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协议书
附件1
乳山市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残疾人证号 | 残疾类别 | 申请服务次数 | 次/周 |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 | |||||||||||
联系电话 | 家庭月人均收入 | |||||||||||
家庭住址 | ||||||||||||
家庭成 员 | 关系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月收入 | ||||||
基本情况 | ||||||||||||
申请服内 容 | ||||||||||||
村(居委会)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镇(办事处)残联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市残联审核 意见 | 年 月 日 | 受助人 签 字 | 年 月 日 |
附件2
乳山市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资助申请汇总表
单位名称: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 | 残疾证号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服务起至时间 | 备注 | |
开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附件3
乳山市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协议书
甲方: 镇(办事处)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 住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协议。
一、居家托养服务对象
因重度残疾人 或监护人提出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申请,经公示评议,镇(办事处)残联审核,报送市残联批准,该重度残疾人符合居家托养服务条件。甲、乙双方为该服务对象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二、居家托养服务职责
(一)甲方职责:1、将重度残疾人享受的居家托养服务补助费按时支付给乙方,补助标准为 元/年,每半年发放一次。2、监督指导乙方做好重度残疾人服务工作。
(二)乙方职责:1、坚持人道、奉献精神,服务工作中尊重重度残疾人权利和人格。2、认真、细致、耐心照料好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搞好卫生,勤洗澡、勤换洗衣服,保持其穿着整洁;住所勤打扫,保持空气清洁,环境干净;对精神病、智力残疾人要看管好,防止意外。3、日间照料至少1小时。4、服务或社会满意度要达到95%以上,否则终止服务补助费。
三、其他事宜
(一)凡修改协议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二)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居委会)留存一份。
甲方:镇(办事处)残疾人联合会(盖章) 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二O一O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