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犬只防疫和流浪犬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城区街道办事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发生和传播,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市自6月8日至7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犬只防疫和流浪犬收容工作。截至目前,共免疫犬只12115只,收容犬只16760只。从前段工作情况看,全市犬只防疫和流浪犬收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作推进较慢。整体推进速度远远达不到预期目标,特别是犬只防疫工作全市仅有81个村完成,进展非常不理想。二是进展情况不平衡。犬只收容数量最多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收容1846只,收容数量少的镇仅400多只,进展情况参差不齐,整体工作推进不力。为巩固治理成效,市政府决定于8月23日至9月23日,再次集中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犬只防疫和流浪犬收容专项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山东省养犬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部门管理职责,加强犬只管理,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犬只登记、免疫等日常管理制度,捕杀狂犬,整治流浪犬,达到“免疫率100%、栓养或圈养率100%”,切实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23日—8月25日)
各镇(办事处)要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制定犬只防疫和流浪犬整治工作配档表,对整治范围、具体人员安排、措施和目标进行详细部署。同时,组织各村(居)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本次行动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为依法管犬、养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畜牧兽医部门要安排宣传车,在各镇村及集贸市场进行巡回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集中防疫和强制收容阶段(8月26日—9月23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办事处)全面负责本区域流浪犬捕获工作和犬只免疫辅助工作。城区在市兽医站和夏村镇兽医站分别设立疫苗注射点,由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夏村镇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养犬单位和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到注射点为犬只注射疫苗、登记注册。各镇在镇兽医站及各行政村分别设立疫苗注射点,由镇政府和村委组织各村、养犬单位和居民到注射点为犬只注射疫苗。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做好兽用狂犬疫苗供应、免疫注射、登记造册、发放免疫证和免疫牌等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免疫过程中被犬只咬伤人员的治疗工作。对不按要求进行犬只免疫的,由市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配合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强制免疫,所需费用由犬主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在抓好犬只防疫工作的同时,同步做好流浪犬捕获收容工作,凡散养在外、无人牵引及不佩戴免疫标识的流浪犬都要进行捕获。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城区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做好城区范围内流浪犬捕获和收容工作;各镇分别负责农村流浪犬的捕获和收容工作。捕获的犬只统一交市兽医站,由市兽医站负责妥善收容。市卫生局负责流浪犬只捕获过程中被咬伤人员的治疗工作。
三、经费补助形式
在整治工作中被咬伤的工作人员治疗费用由市政府统一承担,先由市卫生局垫付,整治行动结束后统一结算。其他费用由各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自行承担。市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由市畜牧兽医局做好捕获流浪犬的统计工作,每捕获一只流浪犬奖励5元钱,奖励资金待整治行动结束后统一兑付。
四、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犬只防疫和流浪犬收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狂犬病的危害和防控措施,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要保证工作质效。自8月26日开始,各镇(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要将各自区域内犬只免疫的数量及流浪犬收容的进展情况报市畜牧兽医局(联系电话:6860016,邮箱:rsxmjywk@163.com)。各镇(办事处)、市公安局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每天捕获流浪犬的数量不得少于30只(成龄犬为主)。市畜牧兽医局负责汇总后,于当天下午5:30前报市政府有关领导,市政府将定期进行通报。
三要强化配合联动。各镇(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职责,配合市畜牧兽医局对辖区内犬只进行防疫,并认真开展好流浪犬捕获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本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犬只防疫和流浪犬收容工作。市畜牧兽医局要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免疫的技术指导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治期间工作迟缓、未有实质进展的部门和单位,市政府将通报批评。
二Ο一Ο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