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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
乳政办发〔2010〕92号
  • 发布日期:2020-12-11 20:49:28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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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城区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了解我市水利发展现状,切实发挥水利设施的服务功能,实现水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0〕66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水利普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水利普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能够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我市普查目的是掌握全市河流基本情况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发展状况,加快全市基础水信息平台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二、水利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对象:我市境内所有河流、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取用水户。

(二)普查内容:一是河流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2010年,开展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工作。2011年,开展清查登记、台账建设和现场调查等工作。2012年1月至6月,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2012年7月至12月,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

三、切实做好水利普查的组织实施

我市河库密布,水利工程多,水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搞好水利普查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乳山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水利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数据审核和成果上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列入水利普查范围内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市水利普查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制,并对普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履行保密义务。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