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乳山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城区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充分体现我市土地实际价值,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给予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土地级别划分
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划分为四个级别,具体范围是:
(一)一级地
城区北至光明街,东至深圳路以东曹城村路、腾甲庄村路一线,南至城南河、拐至世纪大道沿海峰街向西至青山路,西至兴农巷拐至龙山路、青山路范围内的土地。
(二)二级地
1、城区一级地范围以外,北至自仇家洼村南小路向东延至北环路以北200米,东自浦东路以东200米向南延伸至天津路后拐至浦东路,南至开发街,西至南山路,向北至城南河再拐至西环路、北环路,向北延伸至青山北路一线范围内的土地。
2、银滩旅游度假区内沿台湾路向东至金银大道,沿金银大道向南至银桥街,沿银桥街向东至西湖路,沿西湖路向北至银滩热力公司边缘,沿银滩热力公司边缘向东至小侯家村边缘后拐至银金大道,东至东南塂村东规划路;西至银海路与天海路交汇处西500米,向北至吕家庄村、海阳所村西公路一线延伸至香江路拐至中海路,沿中海路向北至昆仑山路,沿昆仑山路向西至能源路,沿能源路向北至台湾路;南至海边及宫家岛、大乳山滨海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土地。
(三)三级地
1、一、二级地范围以外,北至黄依台村南,延青山北路路东200米向南至仇家洼村外,向东沿北江村北至朱家庄村西北一线,再向南沿长庆路到赫家庄村北边缘,向东南延伸至水井村西边缘,再向西沿青威高速公路延伸至石狮路,沿石狮路向南至新汽车站东缘一线延伸至台湾路,沿台湾路向东至能源路,再向西南延伸至旗杆石村外围;西至原乳山口交通宾馆,自原乳山口交通宾馆至疏港路向北延伸至西王家庄村西,沿西王家庄村西向北至改造夼村西向西延伸至毛家村东南,沿毛家村东南向北至城南河,沿炉上河向北至炉上村北、石村村东小河一线范围内的土地。
2、银滩旅游度假区内二级地范围以外的其它土地。
(四)四级地
一级地、二级地、三级地范围以外的其它土地。
二、基准地价标准(详见附表)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不同级别的商业、住宅、工业三种不同用途的价格。旅游、娱乐、饮食服务、金融、办公用地使用商业基准地价;科技、文教、卫生、体育用地及农、林、牧、渔业用地使用工业基准地价。
调整后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2007年6月29日乳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乳山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乳政发〔2007〕16号)规定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乳山市基准地价表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 |||||
乳山市基准地价表 | |||||
类别 | 土地级别 | 基准地价 | 变动幅度(%) | 土地开发程度 | |
元/平方米 | 万元/亩 | ||||
商业 | 一级 | 1779 | 118.6 | ±30 | 六通一平 |
二级 | 958 | 63.9 | ±30 | 五通一平 | |
三级 | 520 | 34.7 | ±30 | 五通一平 | |
四级 | 357 | 23.8 | ±20 | 四通一平 | |
住宅 | 一级 | 1026 | 68.4 | ±30 | 六通一平 |
二级 | 768 | 51.2 | ±30 | 五通一平 | |
三级 | 420 | 28 | ±30 | 五通一平 | |
四级 | 311 | 20.7 | ±20 | 四通一平 | |
工业 | 一级 | 313 | 20.9 | ±30 | 六通一平 |
二级 | 252 | 16.8 | ±30 | 五通一平 | |
三级 | 208 | 13.9 | ±20 | 五通一平 | |
四级 | 160 | 10.7 | ±10 | 四通一平 | |
注:商业用地、住宅用地设定容积率均为1.2,工业用地设定容积率为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