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乳政办发〔2011〕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城区街道办事处:
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局、财政局《关于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
为加快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基层平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人本服务为核心,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基层平台和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机构设置
1、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按照“整合资源,置换资产,集中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尽快建成集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等服务于一体的市综合服务中心。
2、设立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以下简称保障所)。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础上,统一机构名称,完善工作职能和流程,接受镇(街道)领导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
3、设立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由所在镇(街道)保障所管理和监督,居委会、村委会给予积极支持。
(二)人员配备
1、镇(街道)保障所配备工作人员5人,所需人员由镇(街道)从现有镇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调剂使用。
2、城乡社区服务站配备工作人员2名,所需人员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中调剂使用;行政村配备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由村干部兼职。
3、鼓励选拔“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平台岗位工作。
(三)经费来源
1、镇(街道)保障所作为基本民生性服务机构,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实际情况,正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社区、行政村服务站正常经费由市、镇(街道)两级财政共同解决。
3、基层平台建设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工作服务场所建设由镇(街道)负责,市财政负责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4、省、威海市财政对基层平台中就业服务相关设施设备建设,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分批分期予以补助,我市将参照上级政策执行。
5、对基层平台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四)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1、市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
2、镇(街道)保障所应具有120—200平方米固定的工作服务场所,20平方米以上的档案室,配备2平方米以上信息发布屏幕,3台以上计算机等。
镇(街道)保障所还应配备社保自助设备、条形码扫描枪,必要的传真机、打印机、指纹识别设备、档案柜、网络设备和网络服务等。
3、城乡社区服务站应具有5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工作服务场所,配备计算机、社保自助设备、条形码扫描枪、打印机、档案柜、网络设备和网络服务等。
4、基层平台的工作服务场所主要包括服务大厅、档案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和必要的辅助用房等,其中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服务场所总面积的60%,并根据实际需要科学设置服务窗口。
(五)信息网络
1、统一规划,全面建设。将基层平台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总体安排,按照“完善功能、规范流程、强化服务、高效管理”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实现基层公共服务全程信息化。
2、加强网络覆盖,实现互联互通。在基层平台原有网络的基础上,加强延伸覆盖,市、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都要通过专线接入威海市数据中心,并通过市数据中心上联省数据中心,实现省、市、县、镇(街道)、社区的实时联网和业务的协同处理。
3、统一应用系统,规范业务流程。全市要统一安装应用全省统一标准和要求的基层公共服务管理工作软件,确保全省业务流程的统一规范。
4、统一技术标准,实现信息共享。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统一技术标准,遵循系统业务指标体系要求,充分利用“金保工程”现有技术成果和设备资源,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在系统内各业务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确保“一点登陆,全省查询”。
(六)制度规范
1、健全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培训学习、岗位职责、基础台帐、服务项目公示、工作“AB角”、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全防范、财务管理和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评价监督等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平台服务制度建设水平。
2、规范服务流程。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本着“便民、高效、科学、规范”的原则,对基层平台开展的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工作,逐一制定并实施统一的服务流程。
3、统一服务标准。实行柜台服务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服务用语、服务行为、业务受理、办结时限、操作规程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4、强化服务监督。要公开服务程序、服务项目和标准、举报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七)服务职能
1、镇(街道)保障所职能
就业服务:收集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资料,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辖区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管理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动态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审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人才服务:协助开展本辖区各类人才流动和开发服务工作,组织推荐农村领导人才和实用人才参加培训;协助组织完成人才智力引进和留学回国专家服务工作,以项目开发的形式短期聘用部分农业高科技人才下乡服务。
社会保障:协助开展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工作;开展城乡参保人员参保资料初审、登记及证卡发放等参保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社会保险信息录入、查询和情况公示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档案、养老等社会保险关系接收和管理,建立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开展社区文体、居家养老等社区服务;协助办理城乡参保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帮助遗属申领丧葬补助和津贴,协助追缴各项冒领的社会保险金。
劳动关系:指导和督促辖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监督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等制度;开展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及劳动争议排查、预防工作;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等创建工作。
调解仲裁:指导辖区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调解协议、仲裁裁决的执行情况,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及时报告辖区内重大、集体劳动争议。
劳动监察:配合上级劳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和信息采集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对辖区内发生的一般劳资纠纷进行初步调查、妥善处置;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大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其他: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行政村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情况调查统计;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基础台帐;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完成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城乡社区服务站职能
就业服务:收集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受理就业、失业登记的申请和初审,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服务;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协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核对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动态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调查上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人才服务:协助开展本辖区各类人才流动和开发服务工作,组织推荐农村各类人才参加培训活动;协助开展人才智力下乡服务。
社会保障:采集上报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对老年、残疾等特殊人员开展上门登记参保服务;协助收缴社会保险费、认证领取人员资格等;协助办理城乡参保人员相关情况公示。
劳动关系协调:指导和督促辖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指导企业落实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协助开展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及争议调解;督促调解协议、仲裁裁决的履行;协助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调查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配合专职监察员受理群众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及时上报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其他: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情况调查统计;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基础台帐;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完成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基层平台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贯彻到城乡基层、落实到城乡居民的最直接、最快捷通道,事关人民群众生活、事关稳定发展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平台建设,在规划编制、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市里成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单位组成的全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基层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指导工作。
(二)队伍建设。要加强基层平台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员,优化队伍结构,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基层公共服务队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服务人员业务经办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一岗多责、一专多能。要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力争“十二五”期末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全部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资质。要注重绩效考核,规范服务行为,对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戒勉,对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解聘。
(三)检查考核。市基层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镇(街道)基层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要认真做好平台建设的评估验收工作,经上级检查验收合格的,各级将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等扶持。同时,建立工作绩效与奖惩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基层平台规范高效运作,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