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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实施意见
乳政发〔2012〕22号
  • 发布日期:2020-12-13 10:04:54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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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实施意见

乳政发〔201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城区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化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改进医疗服务管理,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通知》(鲁卫医字〔2012〕27号)和威海市卫生局《关于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意见》(威卫医〔2012〕9号)文件要求,从今年6月1日开始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提高医院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的,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宗旨,积极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结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服务水平、 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利民惠民原则,优化服务流程,细化服务措施,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3、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4、坚持开拓创新原则,破除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诊疗服务方式改革。

(三)任务目标

自今年6月1日开始,全市县级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鼓励个体私营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积极参与。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模式涵义

门急诊“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患者在门诊、急诊诊疗时,预缴一定额度押金,待所有诊疗过程结束后统一进行结算。

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无须缴纳住院押金,患者出院时,缴纳住院费用进行结算。

(二)界定服务对象

1、以下患者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

(1)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2)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3)参加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

(4)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危急,需采取紧急医疗救治措施的病人。

2、以下患者不享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

(1)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患者;

(2)因自杀自残受伤致病患者;

(3)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患者;

(4)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

(5)其他自费医疗者。

(三)规范服务流程

实施门急诊“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医疗机构,在为患者提供传统付费方式的基础上,门急诊患者可根据自愿原则,持医保卡(或医院就诊卡)挂号,卡内要预存一定资金,数额由医院按照不同科室、不同疾病进行测算。在就诊过程中,患者可暂不交费直接到医技科室做相应的检查,每次检查前,所到科室内系统会显示卡内预存诊疗费用的余额,若余额不足,不能做相应的检查。待所有检查完毕后再到诊室复诊,由医生开具电子处方和医嘱,最后到付费窗口统一付费结算,到药房取药后离院。

实施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医疗机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与医院签订 《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证(新农合医疗证)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住院处保管,以作费用抵押,无须交纳住院押金。患者出院结算时向医院支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患者结算完成后,医院应及时归还患者的有关证件。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的患者,可到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开具证明,并经镇(街)民政部门认可盖章后,与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合同,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相关制度,细化服务措施,规范就诊流程,在选定实施范围时,还要结合本单位开展临床路径、实施单病种限价等工作,确保该项便民惠民措施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稳步推行。

(二)规范诊疗行为。各实施机构要将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与实施惠民便民措施、基本药物合理配备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限价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开大方、乱检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要认真落实医院核心制度,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及时查找整改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要充分尊重患者就诊的知情权,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实行价格公示制度,继续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费用较大或者预计超过封顶线的患者,要及时提醒,告知用费情况。

(三)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周转金拨付比例。医疗保险、新农合经办机构、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医疗保险、新农合经办机构要提前预拨全年8%的周转金,实行年终结算,周转金应于每年度3 月底前拨付到位。继续优化医疗费用结算程序,缩短结算时间,医疗保险、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费用结算,结算资金在结算完成5日内拨付到位。

(四)健全诚信信息保障机制。卫生局和实施医疗机构要以医院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电子病历和健康体检系统建设为切入点,加快信息化建设,制定具体办法,将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患者纳入信息化管理,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对能够按时结清诊疗费用的患者,下次就诊时可给予手续简化、费用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措施。医疗保险、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尽快完善信息平台,实现患者信息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源共享。对医疗费用未结清且按合同到期不还,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患者,将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公安、金融等部门要将其纳入到“黑名单”管理,问题严重的由司法机构依法追究。

(五)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市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补助防范医院运行风险。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其他家庭特别困难的群众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后,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可申请住院医疗救助。“三无”病人在澄清其身份和所患疾病是否纳入医保及新农合情况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诊疗后付费”的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是改善医院服务质量、增进医患关系和谐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乳山市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调研论证以及对医疗机构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整完善医疗保险、新农合政策,落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资金的拨付、结算,同时做好基金运行状况预测和资金安全工作,规避和防范医院资金风险;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加强资金运行监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建立医疗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协调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等机构,加大特困群众参保(合)资助,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办法,及时向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核拨相关资金;公安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内部保卫,依法保护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医闹”、恶意逃费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金融、交警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支持和保障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基本做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树立诚信意识,及时宣传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医疗机构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发放明白纸、设置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政策,自觉配合医疗机构,履行好自身承担的义务;对不能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就诊模式的患者,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医疗机构看病就医环境的稳定。

(四)转变服务观念。各医疗机构要以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契机,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树立良好形象。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完善医德医风评价体系,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安全、价廉的医疗服务。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医疗机构要创新考核评价方式,建立多方参与、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实施情况与科室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绩效考核相挂钩,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服务模式推广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及时帮助各单位解决问题,适时对推广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不断探索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的新模式、新路子,加快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步伐,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医改的成效。

附件:乳山市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乳山市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卫萍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海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  波  市财政局局长

刁  波  市公安局局长

赵培森  市卫生局局长

姜炳旭  市民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赵培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