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乳政办发〔2013〕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敬老意识,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迎接全国第一个法定老年节的到来,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10月1日—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敬老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老年法,关爱造福老年人”
二、活动宗旨
开展“敬老月”活动,旨在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围绕“五个老有”工作目标,落实老龄法规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优良传统,宣传敬老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学习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老年法》与党员纯洁性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老年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老年法》,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党员纯洁性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的相关要求,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积极走访养老服务机构、城乡贫困老年人,特别是要解决好孤困老人的生活问题,动员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为老人送温暖、献爱心,鼓励各类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三)集中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各级各部门要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把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敬老文明号”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集中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做好涉老矛盾纠纷调解,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四)深入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要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设施及老年体协、老年大学在老年文化活动中的主导作用,结合老年节、国庆节组织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特别要集中开展好10月中旬的第二十一届“东方国际杯”老年体育运动会和老年节广场文化活动;要依托老年活动站、老年人活动室,大力开展面向基层的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基层老年群体的文化生活体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敬老月”活动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敬老月”活动作为推进老龄工作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做好社会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二)务求实效,重在基层。要努力扩大社会参与度,将“敬老月”活动落实到基层单位,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多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三)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要按照“敬老月”活动要求,创新活动形式,结合自身实际,及早制定敬老月活动方案,分解活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采取积极措施把各项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四)加强调度,及时总结。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调度,及时掌握“敬老月”活动进展情况,积极总结推广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