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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乳政发〔2014〕2号
  • 发布日期:2020-12-13 13:32:23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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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乳政发〔201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

市政府批准市文广新局确定的乳山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5项),现予公布。

乳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市历史的见证和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乳山人民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开发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为推动全市文化繁荣、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乳山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9日

附件

乳山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5项)

一、民间音乐(1项)

编号    项目名称

Ⅱ—1   凤凰不断头

二、传统技艺(4项)

编号    项目名称

Ⅷ—1   乳山粉条的制作技艺

Ⅷ—2   葫芦烙画的制作技艺

Ⅷ—3   乳山钩织

Ⅷ—4   乳山平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