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根据《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乳政发〔2019〕1号),本文件宣布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如下。
一、发展目标
以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为重点,全面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力争2014年建设1个电子商务聚集区,初步形成“网络销售、智能体验、总部经济、服务支撑”四位一体的电商格局,“线下体验、线上交易”的O2O和个性化定制C2B等新型电商模式;争取到2016年,培育形成产业规模,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90%以上,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以上。
二、加强电子商务主体建设
(一)发展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本地综合性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其立足产业优势,扩大网络销售和服务种类,积极推介销售海参、牡蛎、肉鸡、茶叶、苹果、花生、板栗、大姜、葡萄、草莓等特色农产品及喜饼、柳编、镂绣等民俗产品,大力推介“山、海、湾、滩、岛、泉”等特色旅游产品,推介宣传乳山最适合人类居住城市、“中国长寿之乡”、“仁爱乳山”等城市品牌,扩大在海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加快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按照“统筹规划布局、突出重点产业”的原则,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合理布局园区智能体验区、商务办公区、物流区、仓储区及其他配套服务区。鼓励有条件的传统产业园区和专业批发市场整合仓储、配送、采购、融资等功能,形成产业特色鲜明、服务体系完备的多业态现代电子商务集聚区。
(三)大力推动工业制造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依托产业优势,在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新材料、新能源、生物科技和健康养生等行业领域,大力推动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企业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运营部门或将其从传统企业中剥离,成立独立法人企业,实行“主辅分离”,加快推动罐头、饮料、花生制品、调理食品、海鲜即食品、箱包、服装、宠物用品、工艺品等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集中进驻电子商务园区。
(四)融合建设“乳山特色产品体验区”。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内规划建设“乳山特色产品体验区”,按行业分类布局展示装备制造、食品与生物科技及养生产品等名优工业品和特色农副产品。利用声、光、电等现代技术和智能交互手段以及动漫、微电影等多种现代题材,突出打造集自然、人文、科普和典型胶东厨艺展示为一体的旅游、文化“特色产品体验馆”,做好与电子商务平台产品定制的业务串联。
三、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
(一)加大政策支持。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通过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包装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展等有效措施,优先支持电子商务园区与平台建设、品牌推广和人才培训等重点项目,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二)创优发展环境。加快提升仓储物流协同水平,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仓储物流企业对接,增强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协同能力,加强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技工学校、外事翻译学院等市内院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或在课程中安排电子商务内容,培养电子商务人才,鼓励其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合作,共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强化舆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媒体渠道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加大对电子商务理念和政策的宣传报道,积极推介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和优秀网络,营造良好的政策导向与创业氛围。
(三)规范市场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其他社会领域信息的对接和共享,打造线上线下信用互通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完善电子商务纠纷处理、争议调解、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加入威海市电子商务协会,做好行业自律、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各方面工作,落实电子商务政策和规划,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行业监管,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制度,保护电子商务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依托网络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诈骗等行为,推进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
附件:乳山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3日
附件
乳山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
一、扶持范围
在乳山市注册、纳税并落户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二、扶持政策
1、对租赁指定商务楼宇用房的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自入驻之日起,其3年内按企业上缴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市财政给予等额扶持,第4-5年按企业上缴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市财政给予50%的补助。
2、电子商务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5000万元、3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8万元、15万元的奖励。如一年内全部达到,则按最高一档奖励。
3、对经认定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由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提供2年免费或优惠的电信IDC服务,单个企业年度的减免总额不超过10万元。
4、电子商务平台年交易首次达到5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如一年内全部达到,则按最高一档奖励。
5、对年会员会费收入超过100万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注册销售收费会员首次突破1000户、2000户、5000户分别按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6、房屋及仓储场所租金扶持办法:对租用办公用房,按实际租用面积免交房屋租金,连续免交3年;对租用仓储场所,每年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减免,每个企业每年减免总额不超过2万元,连续减免3年。
7、鼓励知名电商企业入驻我市。对国内外知名的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建设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给予相应奖励。
8、成功上市且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及税务关系在我市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上市当年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