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食安乳山”品牌引领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食安乳山”品牌引领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8日
“食安乳山”品牌引领行动方案
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打造我市食品安全品牌,促进食品产业提升发展,特制定“食安乳山”品牌引领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安全为先、正向引导、企业主体、监管创新、协同共建”的原则,以食品监管创新和农产品监管提升为着力点,创新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推介力度,打造“食安乳山”公共品牌,引导公众消费,引领产业发展,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到2015年底,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食安乳山”品牌整体形象初步确立。到2020年底,深入开展系列提升行动,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食安乳山”品牌带动效应充分凸显,乳山成为国内知名的食品安全城市。
二、工作重点
按照食品生产流程和我市食品监管工作实际,“食安乳山”品牌引领行动的十大工作重点为“严把四个环节、健全六大体系”,即严把“种养、生产、流通、餐饮”四个环节,健全“食安监管、诚信经营、信息化监管、品牌创建、检验检测、无害化处理”六大体系。
(一)严把种养环节
1、深化农业投入品管理。理顺农资经营管理体系,新增1家挂靠主体,全市所有农资经营单位实行挂靠经营、合同管理;严查农民专业合作社违规超范围销售农资行为;引导农资配送中心开展“厂家直销、送货到田”的农资销售模式,以优质低价的农资“驱逐”伪劣农资;在全市所有农资店配备农资“一卡通”设备,做到农资刷卡购买、扫码记录、追溯管理,实现农资销售电子网络化管理。(市农业局、市联社、邮政局、工商局、经信局负责)
2、提高规模化生产水平。积极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加快推进土地流转,鼓励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支持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产销直挂、农超对接、农校对接,不断提升农业组织化、规模化生产水平。(农业局、海渔局、市联社、畜牧局负责)
3、推进标准化认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渔业、畜牧业示范园建设,2015年上半年“苹果绿色原料基地”通过验收,到2015年底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75%以上,新增“三品一标”25个,认证面积比率提高到65 %以上,水产品面积认证占比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无公害认证比率达到60%以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占比达到70%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局、海渔局、工商局、质监局、林业局、市联社负责)
4、推进农产品规范化种植。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整洁生态、生产有标可依、记录档案健全,产品达到“有准入、有包装、有标识、有追溯”要求。在可追溯基地试点建立产地准出和原产地追溯制度,到2015年底新增16处可追溯农产品基地,使全市可追溯农产品基地达到30处,茶叶、蓝莓实现全产业可追溯。(农业局、畜牧局、海渔局、林业局负责)
5、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构建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对可纳入平台监管的5家规模养殖企业实时监控;加大生态养殖标准化改造力度,到2015年底完成全部134家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建设现代畜牧业示范基地75个,畜禽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畜牧局负责)
(二)严把食品生产环节
6、创建放心食品生产示范基地。以食品与生物科技产业园、经济开发区海洋食品产业园、葡萄酒产业园等园区为重点,加大项目引进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打造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的加工园区,推动食品工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夏村镇负责)
7、发展壮大食品生产企业。通过招商合作、技改扩规、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力争2015年底30%以上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创建为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食药监局、农业局、商务局、经信局、科技局负责)
8、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提升企业食品安全自管自控水平,到2015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取得GB/T22000或HACCP认证企业占比达到20%以上,其中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认证比例达到100%。(食药监局、质监局负责)
(三)严把食品流通环节
9、加强肉类流通监管。争创“放心肉”服务体系试点,推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电子化,建立各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提升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食药监局、商务局负责)
10、创建食品经营示范单位。深入开展食品流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到2015年底全市5家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食品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创建为食品经营示范单位,每个镇(办事处)分别创建2户以上食品经营示范店。(食药监局、商务局负责)
11、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物流配送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产地证明准入制度,到2015年底实施产地证明准入的批发市场达到1家以上。(食药监局负责)
(四)严把餐饮环节
12、实施餐饮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定餐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加工制作规范,完善量化分级分类管理标准,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阳光厨房”突破100个,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良好(B级)以上比例超过50%,其中学校食堂超过90%。(食药监局、教育局、卫生局负责)
13、参与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与餐饮品牌示范街区、示范店和学校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到2015年底创建4个地域特色鲜明的示范街区和60家示范店。(食药监局负责)
14、推动大众餐饮品牌建设。鼓励大众餐饮连锁和中央厨房发展,实现餐饮制作的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重点培育多禾馅饼、顺心快餐等餐饮连锁企业,引导海天集团等餐饮企业“走出去”开设以乳山食材为卖点的连锁店,打造乳山安全餐饮品牌;与旅游产品打造相结合,挖掘、保护和发展一批餐饮地方风味名吃,打造乳山安全美食名牌。(食药监局、商务局、旅游局负责)
(五)健全食安监管体系
15、以工商、质监、药监和检测中心体制改革为抓手,理顺食品监管职能;发挥好镇级食品药品监管所作用,推动镇农安办由兼职向专职转变;整合村级食品协管员和农产品监管员,实现统一认定、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补贴,构建覆盖“市、镇、村”三级的高效监管体系。(食安办负责)
(六)健全诚信经营体系
16、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建设食品及农产品经营主体安全信用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与金融等部门实现信用数据资源共享,完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食药监局、农业局、金融办负责)
17、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定食品及农产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因食品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等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业务。(食药监局负责)
18、设立食品“红黑榜”。定期将食品安全检查、检测结果汇总,将守法经营、产品安全的企业列入红榜,将检查出现问题、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列入黑榜,定期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发布,为公众消费提供参考。(食安办负责)
(七)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
19、加强食品安全行政许可、监管执法、抽检监测、公共服务、食品追溯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打造与“智慧乳山”建设相衔接的食品监管信息化体系,重点实施以数据库技术为支撑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以条码技术为支撑的“农资销售电子网络化管理”、“食品可追溯监管”,以视频技术为重点的“食品信息化监管平台”、“养殖场网络监控平台”、“阳光厨房”,以无线终端为支撑的“食品安全举报受理平台”,引导企业使用电子防伪技术,打造产品身份标签。其中,到2015年底食品信息化监管平台覆盖55家生产企业、4家流通企业、100家餐饮企业。(食安办、经信局负责)
(八)健全品牌创建体系
20、提高农产品知名度。按照统一包装、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宣传、统一销售“五个统一”的要求,实施好优势大宗农产品的品牌推介工作,重点以“乳山三宝”为统领,对牡蛎、大姜、茶叶进行“捆绑营销、联合推介”,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公共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要紧盯“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开展,将我市肉鸡、茶叶、蓝莓、大姜、苹果、牡蛎等优势农产品纳入全省行动计划,借助省级平台推介“食安乳山”品牌。(宣传部、农业局、海渔局、市联社负责)
21、加大品牌创建力度。争创一批全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发掘我市典型经验做法,力争在全国争荣誉、树典型;引导农产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市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到2015年底新增省级以上食品商标1个以上、省级名牌产品2个以上。(食安办负责)
22、发展安全食品电子商务。在建设乳山农产品博览中心的基础上,依托电子商务产业园,大力发展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加快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引导食品企业创办电子商务网店、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拓展安全食品销售渠道,提高安全食品知名度。(商务局、农业局、海渔局、畜牧局、市联社负责)
(九)健全检验检测体系
23、提升公共检测平台。加快市级检验中心建设,以食品、农产品、饮用水为重点,争取扩大认证检测范围,提高检验检测水平,逐步开展第三方检测服务,打造省内知名检验检测机构,2014年市检验检测中心通过省级实验室能力测试,2016年争取具备开展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检测资质,2017年力争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检验检测中心负责)
24、加大检验监测力度。加大对食品和农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增加对重点品种抽检监测频次,2014年完成定量检测948批次、定性检测1.5万批次,做好160个农村集中供水社区中心村的水质检测工作。(检验检测中心、卫生局负责)
25、增强企业检测能力。以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配套速测等设备,加强生产环节检验机构建设;引导食品企业配套高技术水平的检验仪器和设备,全面提升加工企业质量检验水平。(食药监局、农业局、畜牧局、海渔局负责)
26、创新市场准入检测机制。引导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连锁店)等加大对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的投入,加强对部分日常性消耗食品、季节性和节日食品以及特色生产加工食品的评价性监测;探索对定性检测不合格、定量检测合格的农产品,因定量检测延搁正常交易而造成的损失,给予经营者适当补偿。(食安办负责)
(十)健全无害化处理体系
27、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设 “乳山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和15处病死畜禽收集点,确保病死畜禽回收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畜牧局负责)
28、对农业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按照“定点回收、集中转运、统一销毁”的思路,理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程序,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应收尽收;建立废弃农用反光膜回收处理长效机制,保障秋收与农业废弃反光膜清理同步开展、同期结束。(农业局负责)
29、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完善市区各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台账管理工作,出台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指导意见,开展餐厨废弃物小型分散式处理工作,防止餐厨废弃物流回餐桌。(建设局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要明确职责分工。市食安办要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建设规划,制定考核标准,强化督导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围绕行动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桥梁纽带、标准制定、行业自律等作用,共同推动创建工作开展。
二要积极与上对接。要利用开展“食安山东”的有利机遇,积极跑上对接,争取将我市企业、生产基地、产品纳入上级扶持范围,争取农产品和食品产业规划、用地、投资、融资、财税、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助推“食安乳山”品牌引领行动开展。
三要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食安乳山”品牌引领行动。科学谋划宣传策略,“打包”宣传推介乳山食品品牌,培育推广品牌文化,全力打造乳山食品品牌整体形象。加大对先进经验、诚信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搞好科普宣传,倡导健康消费,引导公众选择放心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