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今年10月21日是全国第三个法定老年节,为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10月1日—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敬老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敬老月”活动主题是“倡树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其宗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根本任务,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积极引导广大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建设和睦家庭,传承优良家风,安度幸福晚年,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老龄宣传活动。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积极老龄化战略、涉老法规政策、孝亲敬老典型等内容的集中宣传。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相结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家庭中,深入开展敬老活动;开展敬老典型事迹宣讲、敬老家风和睦家庭有奖征文、刊播敬老公益广告、发送敬老短信、致老年人慰问信、敬老文明号敬老典型评选等活动,为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营造良好氛围。
(二)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活动。要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积极开展走访养老服务机构、城乡贫困老年人活动,推动各类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要组织志愿者进养老机构、老年社会组织和老年人家庭,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发挥老年群众组织和老年志愿者的作用,积极倡导老年人之间开展邻里互助,鼓励健康老年人帮扶高龄病残老年人,推动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
(三)集中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各级各部门要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认真落实《老年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要广泛开展老年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要发挥“老年法律维权工作站”、“敬老文明号”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要集中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做好涉老矛盾纠纷调解,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要加强对老年群体自身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四)深入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要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及老年体协、老年大学等公益性群众文化单位在老年文化活动中的主导作用;要结合老年节、国庆节,组织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要依托老年活动站、老年人活动室,开展面向基层的老年文体活动;举办好第五届“长寿杯”老年书画赛和第二十三届“小汤温泉杯”老年体育运动会,开展老年节广场文化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要提高对“敬老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开展。要建立“敬老月”活动的推动机制,鼓励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其中,确保“敬老月”活动稳步推进。
(二)立足基层,务求实效。要把“敬老月”活动重点放在基层、社区和农村,立足老年群体实际需求,运用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面对面、心贴心的活动。要搭建便于老年人参与的平台,切实让广大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联络协作,广泛开设“敬老月”活动专题和专栏。要借助移动多媒体、网络等新兴媒体,探索运用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引领敬老文明风尚的路径和方法。
(四)强化调度,及时总结。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调度,全面掌握“敬老月”活动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推广上报好经验和好做法。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