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增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为重点,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十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组织领导体系
(一)加强应急机构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各级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各镇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应急办、值班室要合署办公、一体化运行,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级各类专业力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积极实施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充实应急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信息早报告、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等工作机制,着力提高事前预防预警、事发及时报告、事中先期处置、事后恢复重建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综合规划体系
(三)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十二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完成情况,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启动《乳山市“十三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分阶段制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具体措施,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指导性。
(四)加强示范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成果,加强应急管理示范项目的管理和培育力度,积极开展省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推进市级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由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新建1处社区示范点,由市安监局负责新建1处企业示范点,由市教育局负责新建1处学校示范点,构建更加完善的示范项目体系。
(五)加强应急管理专题调研。围绕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考察学习,提出工作建议,推进应急管理创新发展。
三、应急预案体系
(六)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时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预案模块化管理,完善操作手册,细化处置参考,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应急预案使用效率。
(七)积极开展预案演练。按照“重实战、讲实用、求实效”的要求,制定实施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经常性开展专业队伍应急拉练、专业化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比武等活动,扩大实战演练、综合演练、协同演练的比重,鼓励开展事前不通知时间和地点的“双盲”演练,及时归档共享演练方案、脚本、总结评估报告及音像资料等,有效提升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和协同作战能力。
四、应急平台体系
(八)推进应急平台建设。加快实施应急平台升级工程,积极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整合利用各级各类应急资源,形成地上、地下、移动三位一体、互为备份的应急平台体系,实现各级各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九)强化平台运维管理。加强应急平台管理维护,通过定期调度、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结合应急预案实战演练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开展平台调度和指挥处置,全面掌控联网单位设备运行情况,提高信息采集和传输沟通能力,确保紧急状态下能够迅速开展远程指挥和会商研判,为突发事件科学处置提供可靠保障。
(十)实施智能化提升工程。探索建立智能化应急指挥体系,整合利用各级各类应急数据信息,健全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基础信息数据库、突发事件典型案例数据库,实现实时更新、在线共享,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五、监测预警体系
(十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探索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排查、登记、分析评估,完善措施,及时整改,做到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动态化、制度化。积极组织应急管理专家、技术人员和专业机构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列清单、强督办、抓整改,提高管控风险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十二)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专业监测监控体系和基层应急信息员网络建设,健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强化监测措施,规范预警响应,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加快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管理,健全定期会商机制,扩大预警信息发布覆盖范围。
六、物资储备体系
(十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采取定额储备、实物定点储备、协议商业储备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储备生存必需品及抢险救援、专业应急等应急物资,充实储备品种,优化储备布局,切实保障到位。由市民政局负责对我市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应急物资的统筹管理。健全应急物资动态监管、余缺调剂和紧急调配机制,推进应急物流体系和交通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切实增强应急物资综合保障能力。各镇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完善本单位、系统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健全应急物资调剂保障机制,动态掌握本辖区、本系统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十四)推进应急产业发展。加快形成适应公共安全需要,覆盖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的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体系,推动应急产业上档升级。
七、应急救援体系
(十五)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级别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提高各方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协调作用,完善成员单位联动机制,理顺突发事件分级处置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突发事件处置合力。加强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好第一现场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危害控制、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高效有序。同时,要深化军地联动,提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能力。
(十六)配齐配强救援队伍。严格落实市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按照三级应对、纵横联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生产安全、海上安全等方面为重点,配齐配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骨干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抓好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切实增强专业处置和协同作战能力。
(十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积极充实应急管理专家组力量,支持其全程参与突发事件会商、研判、调查、评估和救援等工作,为应急管理提供人才支撑。加强与高等院校、企业和基层单位的交流合作,扩大专家参与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范围,健全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和社会安全类专家组工作机制,根据区域实际即时确定研究课题及重点,定期召开专家联席会议,及时开展研判会商,充分发挥专家常态情况下决策决议、风险评估和督导检查等作用,推进成果转化利用,全面提升应急咨询服务、突发事件科学处置水平。
(十八)积极优化装备配备。坚持实效、管用的原则,以急需的关键性特种装备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先进适用的应急车辆、设备和器材等。结合应急演练活动,在实战模拟中加强装备使用技能培训,使应急救援人员精通专业技术、会用尖端装备,提高复杂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水平。
(十九)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加强水电气暖、交通、通信等生命线工程险情迅速排查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各类废弃物、污染物清理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十)加强避难场所建设。持续加强现有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维护,分类推进市、镇、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争取新建广场、公园、体育场馆和学校全部纳入应急避难体系,由住建局负责结合河滨公园升级改造工程,将河滨公园纳入应急避难场所范畴。完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功能,科学设置标牌、指示牌和疏散路线,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避难演练,让群众熟知身边应急避难场所及其适用灾种、启用条件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主动避险、就近避险、有效避险。
八、宣教培训体系
(二十一)加强应急教育培训。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依托各级党校和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中心等,加强对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和救援队伍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应急决策指挥、协调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培训,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的岗前、岗中培训教育制度。在邀请省、威海市有关专家领导进行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的同时,继续对所有镇区、重点应急部门应急信息员进行应急培训,采取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应急办轮训的方式,进一步升应急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各镇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本单位学习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学习培训。
(二十二)提升科普宣传水平。以应急科普“六进”为抓手,以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通过开学第一课、宣传栏、主题公园、体验中心等载体,把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送到群众身边,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各镇区和民政、卫计、科技、人防、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5·24”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日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亲民近民的应急管理主题宣传活动,全方位传播“学会应急、有备无患”的应急与防灾避险理念。
(二十三)强化动态信息报送。各镇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应急管理动态信息撰写报送工作,组织好应急管理网站信息发布更新,丰富应急预案与演练、应急知识讲座等内容,探索依托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应急管理的良好氛围。
九、值守报告体系
(二十四)做好值守应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充实值守力量,配齐设施设备,规范操作流程,切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服务监督等职能,逐步提高值班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有效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加强对值班工作的抽查检查及指导,抓好节假日和重要节点、敏感时期“日报告”、“零报告”及值班记录工作,值班记录内容要规范、详实、准确,确保值班体系高效运转。
(二十五)提升信息报告水平。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主体责任,强化首报意识,拓宽获取渠道,严格时限要求,不断提高第一时间准确报告能力,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各有关重点应急部门要切实履行报告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三同时”信息报告制度,要在10分钟内向市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20分钟内书面报告,报告时间距事发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并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做好书面续报,事件处置完毕要进行书面终报,报告要及时、准确、全面,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行为;各有关重点应急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及时通报事发地政府。加强对敏感信息、预测预警信息、可能引发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信息,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的监测、分析、研判,确保不漏报、不迟报。强化重要信息特别是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信息的收集共享,优化处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创新信息报告手段,尽快实现通过移动平台传送信息、反馈领导批示等功能。
(二十六)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第一时间掌握情况、抓住热点,通过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准确发布信息,传递正能量,提升引导力,及时回应民众,提振应对信心,形成应急工作合力。
十、督导考核体系
(二十七)加强总结分析评估。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和统计信息季报制度,抓好日常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借鉴。
(二十八)严格开展督导考核。研究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继续推行常态检查、季度调度、半年考核及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行业系统应急管理督导检查,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细化考核要求及测评标准,发挥好考核的导向、评价、激励、约束作用。各镇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应急宣教培训等重点工作,市政府应急办将定期督导调度和考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