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开展依法行政基础规范年活动的
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市政府关于加强基础工作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基础规范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基础规范年”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有效解决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提升全市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实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主要任务
1.严格行政决策程序管理。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再理顺、再完善,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各部门承办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市政府研究时,除征求意见及风险评估等材料外,要一并提交本部门法律顾问、法制机构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和市维稳办出具的风险备案证明。
2.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要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合同、重大突发事件和代理诉讼案件要求。各单位在实施具体行政管理行为中,要加强与法律顾问沟通,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降低执法风险。
3.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水平。要建立普通合同法律顾问参与、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查机制和重大合同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制度。完善合同档案制度,明确合同档案材料的归档、保管、借用等要求,及时将合同立项、谈判、审查、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履行证明材料、合同争议处理等资料整理归档,确保合同档案资料得到妥善保存,避免因材料缺失给合同履行或维权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行政、放管结合,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快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要加大公开力度,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在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布备案等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各部门承办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市政府研究之前,必须经过市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按统一登记、编号、公布的要求备案,未经备案即对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行为的依据。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要及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解读。
6.加大执法依据公开公示力度。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基准进行细化、量化,并向社会公布。科学编制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办公场所公示,并通过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执法部门以委托方式将执法权下放的,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向社会公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7.加强法制教育。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各单位要依托“人人登讲台”、单位集体学习、岗位练兵等多种多样的学习形式,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坚持以实用为目标,领导干部和法制科室重点学习我市下发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等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要重点学习本系统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案卷管理相关规定。
8.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
9.做好重点领域法律宣传。在实施土地征收、房屋拆除以及其他对群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活动之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充分了解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形成正确合理的心理预期,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10.深化政务公开。建立重要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动态解读机制,及时妥善回应公众质疑。积极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重大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传递正确声音,提升政府公信力。按要求做好上级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编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将服务指南、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1.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备案。科学界定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范围,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法律顾问要对所负责单位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审查,发现行政执法决定存在违法或明显不当情形的,要及时通知单位纠正。
12.强化法制监督职能。市政府法制办要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领域,有计划地组织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对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案卷不符合标准、具体行政管理行为违法违规等情况,予以通报并在年终考核中加大扣分力度。
13.畅通投诉渠道。要依托现有各类政民互动平台,畅通行政违法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投诉,解答有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方面的法律咨询。对群众反映的行政违法案件要及时安排人员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的情况向群众反馈。
1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科学界定执法岗位职责,合理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15.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注重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对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主动纠错,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要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对人民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要认真研究落实并及时回复。
16.积极推行行政调解工作。将行政调解作为重要的社会矛盾调处手段,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行政调解工作平台。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
17.实行“清单事项”动态管理。各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能、落实责任;对照涉行政审批及相关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加强对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对确需调整的“两清单一事项”,各行政机关应当向市编办提出申请,并经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进行调整。
18.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相同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基本相同。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处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裁量基准适用情况以及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否采纳等内容,增强说理性。
19.依法履行听证程序。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听证的,要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要公开举行。听证主持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并经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未取得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听证主持工作。
20.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活动,要按照省行政执法文书范本,规范制作、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在制作行政执法文书时,要全面、准确填写有关内容,载明适用法律依据的全称和引用的具体条文。行政执法完结后,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三、实施步骤
我市“依法行政基础规范年” 活动自现在开始,2016年7月上旬做半年总结,11月30日前全部结束,主要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4月25日至5月9日)。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梳理每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配档表,明确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各单位制订的实施方案和工作配档表要在5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2.实施阶段(5月10日至6月30日)。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着力做好活动组织发动、指导落实和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要组织精干力量在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3.半年总结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各单位要对半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不推不拖、不等不靠,抓紧时间改进提升。市政府法制办将组织人员到各单位实地督导检查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4.全面提升阶段(7月16日至11月30日)。市政府法制办将对各单位今年以来“依法行政基础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因工作不到位或行政管理行为违规违法影响我市整体考核的,实行依法行政考核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是新形势下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依法行政基础规范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年度总体工作要求,加强工作配合协作,切实改进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2.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单位要将该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科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各单位要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4月27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
3.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积极总结本单位、本系统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6651023,电子邮箱:rszffzj@163.com),市政府办公室将筛选优秀信息向上推荐,信息报送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