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山市中美海洋垃圾防治“姐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乳政办发〔2016〕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乳山市中美海洋垃圾防治“姐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乳山市中美海洋垃圾防治“姐妹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2015年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和习近平主席访美成果关于威海—纽约海洋垃圾防治“姐妹城市”合作要求,加大我市海洋垃圾防治工作力度,提高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结合乳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中美海洋垃圾防治“姐妹城市”合作为契机,以防治海洋垃圾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线,以海洋垃圾防治制度体系和能力建设为重点,以重大工程和项目为抓手,强化生态、生产、生活“三生”共融的理念,学习借鉴国内外海洋垃圾防治先进理念和经验,建立海洋垃圾防治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蓝色经济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海陆统筹。坚持推动海洋垃圾防治海陆整体规划、一体布局,做到海陆高效联动、相互促进,形成同防同治良好格局。
2、防治结合。综合运用管理、技术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作用,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全海洋垃圾防治长效机制,实现海洋垃圾全面治理。
3、创新引领。树立循环经济理念,推进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措施、技术装备等全面创新,推动海洋垃圾高效回收利用,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4、绿色发展。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格限制开发活动,严守生态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推动经济增长方式向绿色生态化转变。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海洋垃圾防治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海洋垃圾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海洋垃圾总量大幅减少。海洋垃圾源头得到有效管控,海面垃圾、岸滩垃圾得到及时清理,重要区域海底垃圾分布情况基本摸清,并建立有效治理方案。
——海洋垃圾防治机制基本形成。海洋垃圾防治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海陆统筹、部门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为开展海洋垃圾防治提供坚实保障。
——海洋垃圾防治基础保障能力切实增强。海洋垃圾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近岸海面垃圾、岸滩垃圾实现实时监测;立体化、专业化、即时化海洋垃圾清理机制基本建立,海洋垃圾防治的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海洋垃圾防治意识明显提升。海洋垃圾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理念深入人心,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持续壮大,形成全社会保护海洋环境、自觉减少垃圾排放的良好氛围。
(四)进度安排
1、宣传发动(2016年)。成立组织协调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和垃圾治理宣传教育活动,支持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海洋垃圾治理。开展重点海域海洋垃圾监测与调查,基本摸清海洋垃圾分布规律。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一批海洋垃圾防治重点工程。
2、全面实施(2017年至2019年)。组织实施垃圾治理重点工程,海面垃圾、岸滩垃圾清理和打捞常态化,探索性打捞海底垃圾。开展河道、岸滩治理和恢复工程。
3、成果收获(2020年)。全面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垃圾防治、资源化利用常态化,充分展示我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垃圾治理的经验和成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海洋垃圾源头治理
1、加强产业项目管控。切实执行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关停并转不符合环保和产业政策的落后企业,淘汰小规模电镀、水产养殖加工企业。建立海岸带环境准入制度,从严审批污染物排放项目,禁止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业进驻海岸带。对“低小散”海产品加工厂进行改造提升,组建规模较大、工艺先进、节能环保的海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再新上规模小、层次低的海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培育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壮大海洋生物制品、海洋医药、海洋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经信局、海渔局、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各镇区)(各镇区指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镇)
2、工业和建筑垃圾治理。(1)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通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与设备、加强生产流程管理、使用清洁能源、循环利用原材料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对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严格按规定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集中处理率达到100%。(牵头单位:经信局、环保局。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各镇区)(2)鼓励使用可循环、绿色建筑材料,支持建设施工单位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处置原则,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中转、倾倒、回填、消纳、利用全过程的监管,严惩违法处置行为,严防建筑垃圾入海。(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国土局、行政执法局、房管局、城投集团、各镇区)
3、农业面源污染物治理。(1)推动畜禽养殖场(户)规范化建设。划定畜禽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度养殖区,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新建畜禽养殖场审批管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一律不批准。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户)整治,对严重污染入海河流或海岸带环境的,实行限期搬迁。推动威海泓禧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提高生产效能,完善病死畜禽收集处理体系,实现行政区域全覆盖、收集体系全覆盖、大型规模养殖场全覆盖。推动畜禽养殖场(户)采取雨污分流、发酵还田、干湿分流、污水处理等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零排放”。(牵头单位:畜牧局。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各镇区)(2)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争取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引进秸秆发电、秸秆乙醇、生物质能、有机肥等项目,加大秸秆直接还田、燃料化、沼气化力度。到 2020 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5%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农机局、发改局、各镇区)(3)加快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组织实施地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扩大地膜回收面积。加大可重复使用新型反光布的研发、生产、推广力度,逐步取代一次性果园反光膜,杜绝反光膜废弃物进入海洋。(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环保局、各镇区)
4、渔业生产垃圾治理。(1)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合理控制近岸养殖规模。加强废弃养殖器材管理,严禁向海洋随意抛弃浮漂、筏架、网箱等养殖设施。强化捕捞作业管理,建立废弃渔具管理制度,加强对废旧渔船、渔具的定点回收和集中处置管理。(牵头单位:海渔局。责任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各沿海镇)(2)引导渔业加工企业进驻园区,建立废弃物集中处置机制,促进资源化利用。鼓励大型渔业企业建设综合性养殖加工船,在海上完成渔业产品加工和废弃物处置,降低加工废弃物上岸处置成本。合理规划沿海贝壳垃圾堆放场,督导企业及时将贝壳垃圾运到规定地点进行集中处置,禁止堆放在沙滩等岸线附近。(牵头单位:海渔局。责任单位:经信局、规划局、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各沿海镇)(3)深化全市养殖场、育苗场、渔港码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对涉海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根据环境卫生情况评定等级,评级不合格限期整改,并在涉海涉渔项目审批方面予以限制。完成乳山口中心渔港改扩建工程,实施南泓渔港扩建工程,探索和尚洞渔港综合开发,完善垃圾回收、污水处理等设施配套,提高封闭性、清洁性生产能力。(牵头单位:海渔局。责任单位:国土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各沿海镇)
5、商业船舶、港口垃圾治理。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进现有非标准船舶、老旧船舶的环保设施更新改造。督促船舶落实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垃圾记录簿和垃圾公告牌等垃圾处置制度,依法加强船舶在乳山海域垃圾排放管理,加大对违法船舶的处理力度。加强船港、陆港之间污染物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提高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对规模小、污染重的码头作业点,实施搬迁、改造和拆除。(牵头单位:海事处、港航局)
6、生活垃圾管控。结合“五城联创”工作开展,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减少日常生活垃圾排放。探索运用经济杠杆,鼓励和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资源化处理。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深化“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处理模式,按使用人口、垃圾产量和清运频率等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原则上每10至15户配备1个。(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各镇区)
(二)加强海洋垃圾清理
1、岸滩垃圾清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岸线管护队伍,购置沙滩清理机等专业化清理装备,提高特殊岸线垃圾清理能力和效率,并安排专人负责巡查、督导岸线垃圾处置情况,重要岸段随有随清,一般岸段2日一清。各沿海公园、海水浴场、景区、港口(码头)管理部门及沿海生产企业负责清理“门前三包”范围内的岸滩垃圾,其他岸滩垃圾由所在镇负责清理。清理的岸滩垃圾应及时送至收集点,按规定分类投放,统一转运处置,禁止转移至其他地点继续堆积。(牵头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各沿海镇。责任单位:海渔局、旅游局、港航局)
2、海面垃圾清理。海面垃圾实行“第一责任人制”,由垃圾所在海域的海域使用权人、沿海公园和景区管理部门、港口港池管理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海面垃圾的及时打捞、清理和转运工作;其他区域的海面垃圾由所在镇区负责清理。探索政府购买海面垃圾清理服务,引进或培育具有专业打捞技术、船舶和人员的企业参与海洋垃圾清理工作。对浒苔等季节性、大面积的海面垃圾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构建浒苔收集、压榨、烘干、利用体系。打捞的海面垃圾由环卫部门实行集中处理,防止二次污染。(牵头单位:海渔局。责任单位:住建局、旅游局、港航局、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各沿海镇)
3、探索海底垃圾清理。对乳山湾、塔岛湾等重点海湾开展海底垃圾专项调查,摸清垃圾种类和来源,评估海底垃圾危害。对严重威胁海洋环境和通航安全的区域实施专项清理行动,制定清理整治方案,集中组织大型船舶、器械进行清理,并实施后期环境整治修复工程与跟踪监管。(牵头单位:海渔局。责任单位:住建局、海事处、港航局、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各沿海镇)
(三)提升海洋垃圾处置能力
1、强化垃圾分类。建立海洋垃圾分类处置制度,对可回收、不可回收类垃圾,在收集、储存、转运、处理等环节采取不同的措施。通过海洋垃圾分类管理,最大程度的在垃圾处置的第一环节,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垃圾量,降低后续处置成本。(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环保局、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各沿海镇)
2、无害化处理。将海洋垃圾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置体系。不可回收垃圾按规定填埋、焚烧。加强审批管理,严禁新上产生有害垃圾的企业。(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环保局、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各沿海镇)
3、资源化利用。发展垃圾回收利用产业,加强设备引进,强化技术支撑,提高对废弃塑料、玻璃、聚苯乙烯塑料泡沫、木制品等主要海洋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积极探索贝壳资源化利用途径。鼓励相关企业和个人运用创意思维,制作贝壳工艺品投放市场。以温喜生物科技、耐特新材料等企业为依托,推进贝壳等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支持科研机构加强贝壳饲料添加剂、建筑材料、人工鱼礁礁体等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对难以开发利用的,集中运至倾废区倾倒。废弃渔船在无害化处理后建设人工鱼礁。对废旧网具等捕捞、养殖器材,以村、养殖企业为单位,实行定点分类、集中回收处置。依托温喜生物科技公司做好藻类特别是浒苔开发利用,生产有机生物肥、饲料。(牵头单位:经信局、住建局、海渔局。责任单位:各镇区)
(四)开展生态环境整治修复
1、入海河流环境治理。实施入海中小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清淤疏挖、加固堤防、生态护坡等措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河道水质。抓好乳山河、黄垒河等主要河流的河道治理,加强主要水系的上下游生态治理。加强河流、城区河道环境卫生管治,推行河道分段属地管理,制定环境监管措施,强化日常保洁,及时清理河道内垃圾,减少垃圾入河。加强河流入海口垃圾防治,设置隔离网,配备打捞车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垃圾的打捞、转运和集中处置。(牵头单位:水利局、水务集团。责任单位:住建局、环保局、各镇区)
2、海洋环境整治修复。开展海域、海岛、海岸线、湿地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恢复遭到破坏的沿海生态环境,减少潜在海洋垃圾。实施乳山湾东流区、银滩海岸线生态修复整治等工程,拆除违章建筑,建设生态护岸,进行人工补沙,恢复自然岸线,提高海湾、岸线环境承载能力。对小青岛、南黄岛等有居民海岛实施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护海岛生态环境。对滨海湿地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种植柽柳、芦苇、碱蓬等植物,改善滨海湿地生态环境,恢复生态服务功能。(牵头单位:海渔局、林业局、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各沿海镇)
3、沿海防护林建设。依托欧洲投资银行造林、沿海防护林等项目,发展沿海防护林。完善全市沿海防护林体系,构建保护海洋环境和防控垃圾入海的绿色森林屏障,在全市形成以乡村和城镇绿化为“点”,以海岸基干林带建设为“线”,以荒山荒滩绿化、绿色通道和农田林网建设为“面”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开展沿海防护林环境整治,清理防护林内乱搭乱建及各类废弃物,保持沿海防护林干净整洁。(牵头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各沿海镇)
(五)加强海洋垃圾监测执法
1、完善海洋垃圾监测体系。强化海洋垃圾监视监测设施设备,配备船艇、无人机、潜水、监控、采录等设备,引进和培养海洋垃圾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海洋垃圾基础调查与评估,结合全市入海排污口普查,对主要入海河流、沿海企业、防护林等区域垃圾进行普查,摸清垃圾种类、来源、主要威胁,全面掌握海洋垃圾基本情况,为海洋垃圾清理提供支撑。实施海洋垃圾日常监测。利用卫星、无人机遥感影像处理系统,强化监测、海底海面采样、实验室分析等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海面垃圾、岸滩垃圾的实时监测,对重点海湾海底垃圾进行分析评价。(牵头单位:海渔局。责任单位:环保局、海事处、各镇区)
2、加强执法巡查。加强海陆执法联动,开展林业、海事、海洋、环保、行政执法等多部门联合的海洋垃圾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违规倾倒、堆积垃圾的行为。公开举报电话,对举报、制止排放海洋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海渔局。责任单位:环保局、海事处、林业局、各镇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乳山市防治海洋垃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有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各镇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海洋垃圾防治工作开展、督导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推进全市预防和减少垃圾入海工作。成立技术保障组,为海洋垃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牵头单位:海渔局。责任单位:市海洋垃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制度建设。学习借鉴外地垃圾管理的先进经验,推动海洋垃圾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将海洋垃圾防治纳入海岸带综合管理,实现海洋垃圾由单一防治向综合治理的转变。探索建立地方海洋垃圾监测、评价、收集、处置利用标准体系。研究完善环境总体规划、市域生态控制线规划等规划,全方位构建海洋垃圾防治规划制度体系。(牵头单位:海渔局、住建局、环保局)
(三)加强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威海—纽约市长论坛”、“威海—纽约海洋垃圾防治技术研讨会”、“中美海洋垃圾合作与交流论坛”等国内外海洋环保和垃圾防治主题论坛和研讨会,支持国内外科研机构来乳山推动垃圾防治技术创新,加快先进经验和做法的推广普及。鼓励开展海洋垃圾处置先进技术装备的引进和创新,推动发展地方环保产业,为垃圾处置及环境污染治理提供技术装备支撑。加强海洋垃圾监测技术与方法、海洋垃圾管理经验、法律与政策制定、公众宣传与教育等方面的探讨与交流。(牵头单位:科技局、海渔局。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外侨办)
(四)加强项目支撑。实施三大类重点工程和项目:1、海洋垃圾处置类。包括生活及工业垃圾处置、危废处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浒苔应急处置、海水养殖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净化等7个二级类项目,涵盖了各种类型海洋垃圾防控、清理和回收利用过程。2、生态环境整治修复类。包括河道治理、沿海防护林建设、生态岛修复、海岸带修复、人工湿地等6类。3、海洋垃圾防治能力建设类。通过宣传教育,着力营造保护海洋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海渔局。责任单位:市海洋垃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加强资金投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财政稳定支持机制,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企业节能减排,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推行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和垃圾处置第三方参与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环保企业加大资金和技术装备投入,提高海洋污染治理和垃圾处置的产业化和专业化程度。积极争取上级的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修复专项经费投入。(牵头单位:财政局、海渔局。责任单位: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沿海镇)
(六)加强公众参与。加大海洋垃圾防治的宣传力度,形成热爱海洋、保护环境的社会共识。加强志愿者队伍海洋环保知识和垃圾防治业务培训,壮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带动全民参与海洋垃圾防治行动。完善海洋环境和海洋垃圾污染信息公开机制,保障公民知情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全市海洋环境保护和垃圾防治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关系海洋环境安全和民生安全的重大环境保护与垃圾污染处置事项,广泛听取民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牵头单位:宣传部、团委。责任单位:教育局、海渔局、各镇区)
附件:1、乳山市防治海洋垃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乳山市海洋垃圾防治重点工程和项目一览表
附件1
乳山市防治海洋垃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 兵(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大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战国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孙 军(市政府副市长)
郭 祝(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鞠红燕(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 成(共青团乳山市委书记)
耿仁书(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宋福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焉 涛(市教育局局长)
王世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培根(市财政局局长)
陈 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宫在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 兵(市规划局局长)
隋岩波(市水利局局长)
冯夕永(市农业局局长)
于晓东(市林业局局长)
马 祝(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李树谦(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焉 强(市旅游局局长)
刘 利(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许玉安(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马洪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杰(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徐武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任传倜(威海乳山海事处处长)
于晓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许 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姚 飞(滨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银滩旅游度假
区管委会主任)
宋 磊(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中华(夏村镇镇长)
姜宇航(乳山口镇镇长)
王雪光(海阳所镇镇长)
高胜欣(白沙滩镇镇长)
王 庆(大孤山镇镇长)
于海洋(徐家镇镇长)
宫晓波(南黄镇镇长)
王 倩(冯家镇镇长)
辛 丽(下初镇镇长)
孙福斌(午极镇镇长)
仇晓明(诸往镇镇长)
冯希勇(育黎镇镇长)
段英鹏(乳山寨镇镇长)
王龙峰(崖子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海洋与渔业局,马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 |||||||
乳山市海洋垃圾防治重点工程和项目一览表 | |||||||
类别 | 序号 | 工程(项目) | 概 况 | 责任单位 | |||
宣传教育 | 1 | “防控垃圾污染,保护海洋家园”宣传教育活动 | 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的同时,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及海洋垃圾危害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校园活动 | 宣传部团市委教育局 | |||
海洋垃圾监测 | 2 | 重点海湾海洋垃圾监测 | 在乳山湾、塔岛湾等重点海湾布设监测站位,对海滩、海面、海底垃圾开展调查监测 | 海渔局 | |||
生活及工业垃圾处置 | 3 | 固体废弃物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泥处置中心 | 新建污泥综合处理车间、污泥堆棚、污泥池、调节池等及附属用房,实现150吨/天的污泥处置规模,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泥产生二次污染 | 水务集团 | |||
4 | 城乡环卫一体化 | 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运行模式,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对距离市区较近5个镇(街),由各镇(街)逐村收集垃圾直接运送到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距离市区较远的10个镇,在镇驻地各建1座垃圾中转站,每镇配备垃圾运输车,由各镇沿村定点收集,统一清运到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最后由环卫处将压缩垃圾每天安排车辆统一运输到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 | 住建局 | ||||
类别 | 序号 | 工程(项目) | 概 况 | 责任单位 | |||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5 | 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 通过建设废旧地膜回收、转运、加工等平台,构建起完整的废膜综合利用体系,提高地膜利用率,减少农业污染 | 农业局 | |||
6 |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探索利用回收的枝条、秸秆、花生壳等农业辅料,生产生物质颗粒和生物有机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 农业局农机局经信局 | ||||
河道治理 | 7 | 乳山河、黄垒河综合治理 | 对乳山河、黄垒河及其支流进行综合治理,通过河槽清淤、建闸蓄水、建堤修路、绿化靓化,打造生态河道,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 水利局 | |||
8 | 市区两河治理工程 | 对城南河、炉上河进行河道清淤护坡,埋设污水管道,建设河道两岸景观,进一步改善河道两岸居民生活环境 | 水务集团 | ||||
9 | 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工程 | 实施白沙滩河、六村屯河、锯河、徐家河等直接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埋设污水管道,加强河道两岸景观建设等,改善河流及两侧生态环境 | 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规划局水利局 | ||||
10 | 穿村过镇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对穿村过镇小河道进行整治,主要内容包括清淤疏浚、垃圾防治、截污治污和生态治理 | 水利局各镇区 | ||||
沿海防护林 | 11 | 乳山市沿海防护林工程 | 依托欧洲投资银行造林、沿海防护林等项目,发展沿海防护林,构建起完善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开展沿海防护林综合整治,对乱砍滥伐、乱搭乱建等违规行为进行治理 | 林业局 | |||
浒苔应急处置 | 12 | 浒苔资源化利用能力提升工程 | 以温喜生物科技公司为依托,建造或购置打捞船只,实现由上岸收集向入海打捞转变;增加压榨设备、烘干设施,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探索浒苔深加工项目,引进深加工技术,推进浒苔产品从肥料向食品、保健品拓展 | 滨海新区沿海镇 | |||
类别 | 序号 | 工程(项目) | 概 况 | 责任单位 | |||
海水养殖垃圾 处置 | 13 | 贝壳资源化利用能力提升工程 | 以牡蛎壳、扇贝壳利用为重点,以温喜生物科技、耐特新材料等企业为依托,推进贝壳生产肥料、保健品、人工渔礁、板材、建筑模板等,提高废弃贝壳资源化利用率 | 海渔局科技局经信局 | |||
生态岛修复 | 14 | 海岛态修复工程 | 对小青岛、南黄岛、杜家岛进行岸线生态修复,建立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处理站,确保岛上垃圾全部转运处理、污水得到净化 | 海阳所镇 环保局海渔局 | |||
海岸带修复 | 15 | 乳山湾东流蓝色海湾综合整治工程 | 拆除违建养殖池塘,恢复陆域,疏浚水域,增加水域面积,恢复平均水深2-3米的自然面貌,修复整治岸线 | 海渔局海阳所镇白沙滩镇 | |||
16 | 乳山湾西流综合整治工程 | 拆除违建养殖池塘,恢复陆域,疏浚水域,恢复平均水深约2米的自然面貌,修复整治岸线 | 海渔局乳山口镇乳山寨镇 | ||||
17 | 滨海新区东部海岸带修复工程 | 将滨海新区东部涉及徐家、南黄两镇养殖大棚、养殖设施等进行征收,补偿后进行岸线修复 | 滨海新区白沙滩镇徐家镇南黄镇 | ||||
18 | 银滩东部海岸修复整治工程 | 拆除和尚洞至浪暖口大桥沿海岸带围礁养殖池和构筑物,治理雨污排放口,保护近海海域生态环境,拆除违建虾池,修建人工护堤,养护沙滩,还原东部自然岸线 | 滨海新区 海渔局水利局城投集团 | ||||
类别 | 序号 | 工程(项目) | 概 况 | 责任单位 | |||
人工湿地 | 19 | 龙角山上游湿地工程 | 在龙角山水库上游建设人工湿地滞留塘,种植芦苇等挺水植物、恢复平整滩地,不断强化水库库区生态环境保护 | 龙管处环保局 | |||
20 | 大乳山景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 建设河道走廊湿地2公里,湿地占地面积约500亩,其中,涝洼地及人工湖约150亩,滩地约350亩 | 海渔局大乳山管委 | ||||
21 | 潮汐湖芦苇湿地涵养修复项目 | 完成潮汐湖内已有47公顷芦苇湿地修复和27公顷芦苇湿地重建,修建连接芦苇湿地木栈道 | 白沙滩镇 | ||||
22 | 乳山河省级湿地公园 | 建设乳山河省级湿地公园1932.6公顷 | 林业局 | ||||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 | 23 | 乳山河(于家庄-西耿家段)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 | 通过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发展经济林,疏林补植。提高地表植被率,减少土壤侵蚀,最大限度的减轻水土流失对土地的破坏,增强御洪能力,降低沟道、河流的洪水、泥沙危害,保护土壤肥力 | 水利局 | |||
污水处理 及净化 | 24 | 雨污分流工程 | 随着市区道路施工,同步推进污水管网铺设,最终实现雨污分流 | 水务集团城投集团 | |||
25 | 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进行乳山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有效解决经济开发区水体污染的问题,改善经区生态环境 | 水务集团经济开发区 | ||||
26 | 乳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 建设旋流沉砂池、PH调节池、芬顿氧化池、高效沉淀池、加药间、污泥浓缩池;改造水解酸化池、氧化池、滤池、污泥脱水机房,更换老旧设备,提高污水厂出水水质 | 水务集团 | ||||
27 | 乳山市中水回用工程 | 建设中水管网和加压泵站,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节约水资源,缓解城市用水压力 | 水务集团 | ||||
类别 | 序号 | 工程(项目) | 概 况 | 责任单位 | |||
危废处置 | 28 | 畜牧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 集中治理规模以上养殖场和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进一步规范我市畜禽养殖行为,优化农村生活环境,促进畜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畜牧局环保局 | |||
29 | 提升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收集体系 | 提升乳山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包括更新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改造污水处理站设备,车间升级改造,提升处理能力。同时,改造升级15个镇级病死动物收集点,安装监控系统,配备冷藏柜和收集箱,实现病死动物的统一收集和处理 | 畜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