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扬尘腥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乳政办发〔2016〕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的《关于扬尘腥水污染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
关于扬尘腥水污染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2日)
为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有效解决扬尘腥水污染、散流物体运输遗撒等问题,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源头治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按照“标本兼治、治标必先治本”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通过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限定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动态跟踪管理,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城市房屋拆除工地、国有储备土地、城市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地、道路保洁维护、建筑渣土、散流物体运输、商砼搅拌站及城市裸露地面和土堆堆放区域扬尘腥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易产生的扬尘污染点采取覆盖、复绿、清扫、洒水、防渗、防漏等防治措施,切实控制污染源头。住建局负责对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商砼搅拌站扬尘治理及城市建成区道路保洁工作的督导检查;交警大队负责依托智慧交通平台,及时发现并查处各路口卡点商砼、渣土运营车辆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未覆盖和超载行驶等行为;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托智慧城管平台、路面执法力量,查处散流物体运输车辆污染城市路面的行为;交通局负责县乡公路扬撒治理及督导有运营资质的渣土运营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公路局负责城市建成区外公路道路保洁及施工维护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国土局负责国有储备土地、批而未建土地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房管局负责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各镇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牢固树立扬尘污染整治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专人负责,对辖区内扬尘污染点进行监管,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治理。
二、强化资源整合,建立联动配合机制。成立扬尘腥水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交通局、公路局、国土局、房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相对集中办公,负责对扬尘腥水污染、散流物体运输遗撒治理工作进行统一调度、联合执法和督导考核。充分发挥我市智慧城管平台作用,将公安、交警、建筑工地及其他能纳入平台的视频系统及商砼渣土车辆GPS定位系统等全部纳入平台,通过指挥中心视频监控对扬尘腥水污染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调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告知相关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交警、交通、公路等执法部门要加强路面执法,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重点,加大执法密度,对不符合标准,存在违规行为的散流物体运输车辆,一律按上限处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扣押证照、吊销证件等处罚,对本部门执法权限外的违规车辆,要及时上报综合整治办公室,由综合整治办公室调度相关执法力量进行治理,确保执法监管无死角。
三、强化责任落实,健全督导考核机制。一是强化考核通报。城市扬尘腥水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按照“日检查、周汇总、月通报”的要求,负责对各单位扬尘污染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每月将督查结果上报市政府,扣分情况计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各单位评先选优挂钩。二是加强责任追究。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查处的违规运营车辆,不仅要追究驾驶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经营业主和企业的责任,纳入诚信档案管理,确保失信行为得到严肃惩戒;对执法不严、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单位和执法人员,以及整治不及时,责任不落实的镇区,由监察部门及时介入调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行业领域特点,通过发放“明白纸”、悬挂张贴标语海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扬尘腥水整治重要意义及标准,形成强大宣传攻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扬尘腥水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扬尘腥水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战国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学兵(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宫在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陈 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许玉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宋清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马洪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树阳 (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王 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许 鹏(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姚 飞(滨海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银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宋 磊(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中华(夏村镇镇长)
姜宇航(乳山口镇镇长)
高胜欣(白沙滩镇镇长)
王雪光(海阳所镇镇长)
王 庆(大孤山镇镇长)
于海洋(徐家镇镇长)
王 倩(冯家镇镇长)
宫晓波(南黄镇镇长)
辛 丽(下初镇镇长)
孙福斌(午极镇镇长)
仇晓明(诸往镇镇长)
冯希勇(育黎镇镇长)
段英鹏(乳山寨镇镇长)
王龙峰(崖子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宫在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