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山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乳政办发〔2016〕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乳山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9月28日
乳山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字〔2016〕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医药、价格等手段,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约束激励,建立转诊通道,构建协作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实现“首诊在社区(基层)、小病进社区(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基层)”的就医秩序。
2016 年,选择高血压、糖尿病等 50 种慢性病、常见病作为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2017 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高。2020 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分级诊疗模式初步形成。
二、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科学制定“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及村、学校、企业卫生室以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和康复服务为主,当好健康“守门人”。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以常见病、多发病专科诊疗为主,负责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市医院以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为主,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重点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龙头和纽带作用,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三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市中两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定期出诊、巡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与效率提升。完善基础设施与设备,全面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着力增强中心卫生院急诊急救、二级以上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群众满意的镇卫生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到 2017年,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的比例分别达到 100%、100%、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的比例不低于 30%。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对新进本科毕业生进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管理政策。探索建立县管镇用、县镇村一体化等基层人才管理模式。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称管理制度,在岗位聘用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按照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重新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力度,招募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支医”工作。鼓励市、县公立医院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到镇卫生院从业,工资待遇比照所在医院同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执行。市医疗卫生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要带头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管理期内不少于 1 年。落实城市医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关要求,凡是纳入到农村服务范围的城市医生在申报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前需到基层服务累计满 1 年。
(四)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市中医院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等中医特色专科、临床薄弱专科以及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通过上述措施,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 90%左右。
(五)推进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共享。鼓励、支持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康复服务,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在建立区域影像中心的基础上,推进建立区域性病理诊断、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二级以上医院现有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积极探索建立消毒供应集中配送服务模式。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引导医疗机构参加省级以上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进一步扩大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和机构范围,推进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整体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六)开展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建设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业务专网,搭建区域人口健康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基于综合信息平台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依托威海市远程诊疗中心,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县级医院和市级医院部署远程会诊用高清视频设备,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到 2017 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县级公立医院。
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一)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渠道解决,由家庭医生团队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鼓励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到 2017 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60%以上。到2020 年,力争实现人群全覆盖,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发挥医保对医疗行为的调控引导作用。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兜底线的原则,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补偿政策,重点保障大病和较大疾病,适度控制一般性疾病补偿费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绩效,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按照分级诊疗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度拉开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完善双向转诊引导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积极探索建立基于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机制的打包支付模式,促进医疗联合体内部的双向转诊。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政策,逐步增加门诊慢性病的病种数量,提高报销比例;适时将具备条件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引导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就诊。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健全总额预付与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提高按病种付费的出院病例比例,加快医保主要支付方式由总额预付向按病种付费转变,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额结算制度,以《县域内住院诊疗病种参考目录》所列病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种为重点,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额结算病种范围,2016 年新增定额结算病种 50 个。加大中医药事业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制定将参保人员使用中医适宜技术治疗的门诊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等激励政策,鼓励引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提高参保人员使用中医药的积极性。
(三)严格执行威海市差异化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执行威海市设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仪器检查、高值医用耗材、药品等价格,提高诊疗、手术、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梯度,引导患者分流就诊,就近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根据医院级别确定差异化的按病种收费标准,2016 年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达到 50 个以上。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以上医院用药衔接。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优先配备使用制度,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与考核,引导县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临床首选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中标产品,确保达到规定的配备使用比例。根据全省新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结果,结合分级诊疗病种范围和临床诊治需要,及时调整遴选补充药品目录,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性用药目录与二、三级医疗机构目录衔接。
(五)畅通双向转诊渠道。以畅通向下转诊为重点,优化转诊服务,建立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所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均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在 10%以上。加强医疗、医保工作衔接,建立有效、畅通的转诊程序,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转诊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其自主选择权。鼓励上级医院出具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信息互联互通,鼓励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间预约转诊。
四、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诊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体安排,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牵头制定常见疾病入、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物价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二)搞好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政策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加强政策措施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按照疾病就诊规律进行科学有序就诊。加强培训教育和绩效考核,增强医务人员分级诊疗意识,自觉落实双向转诊。
(三)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工作调度、协调推进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检测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工作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落实。建立督导考核机制,通过工作调研、专项督导、效果评估等方式,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