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旅游局关于建立旅游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乳政办发〔2016〕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关于建立旅游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
关于建立旅游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
市旅游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全域旅游工作,贯彻实施好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凝聚各级各部门工作合力,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好“项目+”、“资金+”文章,推动旅游项目健康良性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规划先行。坚持规划先行,强调规划的先导作用,突出规划的权威性和指导性,以规划引领项目,推进项目依法稳步实施,统筹做好全市旅游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规范运作。按照标准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标准体系,科学合理设计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流程,明确各级各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旅游项目规范、健康运作。
(三)全程监管。全面建立贯穿于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全程的监管制度,推动景区依法依规合理开发运营,避免景区建设过程中断或后期经营不善等问题出现。
二、重点内容
(一)规范项目提报流程。通过旅游资源普查和镇区提报的方式,将旅游项目情况报送至旅游发展工作委员会,按照全市总体规划布局,确定项目类型、项目期限及打造内容。
(二)严格项目审核标准。组织发改、国土、食药监、卫计、农业、旅游等行业相关部门成立旅游项目审核小组,按照项目涉及内容确定项目开发标准规范,并对项目的可行性、持续性、赢利点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立项实施。
(三)成立专业运营主体。明确项目资金来源(包含自筹资金、资产入股、行业补贴等),成立专业项目公司(国有、私营等)、项目合作社、民营组织等实施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开发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四)量化指导监管责任。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指导监管原则,根据项目审核小组形成的开发标准,形成《旅游项目建设联动责任表》(见附件3),倒逼各行业部门指导监管,按属地管理原则,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由相关镇区作为主体责任部门进行具体督导,项目完成后由各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五)开展专业化市场运营。旅游项目建成后,须成立专业化运营团队进行规范提升,并统一纳入全市旅游资源库内,通过航空、高铁、平面媒体以及网络媒体等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推介,推动项目不断提档升级。
(六)合理分配项目收益。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收益分配过程中,需综合考虑项目成本、项目建设、项目前景等因素,严格规范把控项目运转资金流,在稳步发展的基础上不断丰富产业内容,提升产业层次,形成一条“收益—壮大—再投入”的良性循环产业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调整完善旅游发展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建立全市旅游工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发挥旅游发展工作委员会的牵头作用,统筹调度审批,研究推进措施,确保领导力量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分类指导到位、项目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推动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注重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镇区要按照景区景点打造各环节的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指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协调配合,加强汇报衔接,推动工作落实,形成政府部门主导、旅游部门主管、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严抓标准验收,强化督导问效。建立健全旅游项目开发督导评估机制,凸显部门和镇区的指导引领作用,加强旅游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调度,完善卫生、路网、环境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旅游项目标准化落地、规范化运营。
附件:1、乳山市旅游工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
2、乳山市旅游项目建设良性循环图
3、旅游项目建设联动责任表
附件1
乳山市旅游工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
组 长:周 兵(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战国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孙 军(市政府副市长)
郭 祝(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鞠红燕(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袁国选(市公安局局长)
姜炳旭(市民政局局长)
陈 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宫在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洪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隋岩波(市水利局局长)
冯夕永(市农业局局长)
于晓东(市林业局局长)
马 祝(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刘志勇(市商务局局长)
张新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隋浩杰(市体育局局长)
姜云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树谦(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马 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林 兵(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焉 强(市旅游局局长)
王 勃(市大项目推进办公室副主任)
乳山市旅游工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焉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