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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乳政发〔2017〕18号
  • 发布日期:2020-12-13 20:26:44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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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乳政发〔2017〕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加强品牌建设的意见和省、威海市品牌建设大会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我市企业、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按照威海市实施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品牌建设大会会议精神,大力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核心,夯实质量基础,构建品牌培育、保护机制,优化品牌建设环境,增强品牌建设能力,壮大品牌数量,提高品牌竞争力,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水平较高、核心竞争力较强的知名品牌,打造“乳山品牌”整体良好形象,助推全市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乳山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品牌建设意识,激发品牌创新活力,创造品牌发展动能。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加强品牌战略规划与引导,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大品牌的宣传、培育和保护力度,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政策支持。

——坚持“优化供给,引导消费”原则。通过品牌引领,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和档次,扩大优质优价高效供给。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创造新需求,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倡导优质消费,引导消费者提高对自主品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扩大自主品牌消费,为品牌建设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坚持“重点培育,优化结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积极培育、着力扶持、重点推荐”的原则,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优势,加大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品牌培育力度。把实施品牌战略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整合产业链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促进新兴产业发展,通过品牌建设提升档次,优化结构。

——坚持“自主创新,以质取胜”原则。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发展环境和发展能力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自主创新推动品牌竞争力提升和自主品牌发展。突出质量导向,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加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

——坚持“各方参与,协调共建”原则。坚持简政放权、科学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品牌建设,构建企业主动、政府推动、社会互动的品牌建设机制,创造形成人人爱护品牌、人人关心品牌、人人享受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主要目标

构建完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社会参与、政府推动的品牌建设机制,全市品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品牌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品牌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品牌培育能力显著增强,自主品牌数量和知名品牌数量显著增加,品牌价值显著提升,品牌建设成果惠及经济发展,形成一批质量水平较高、核心竞争力较强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乳山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大幅提升。

——品牌数量和价值有效提升。到2020年,全市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力争突破2千件,新增地理标志商标10件,山东名牌产品达到23个,山东省服务名牌达到5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达到2个,农产品企业品牌达到6个,力争新增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泰山杯3个。品牌价值在行业内领先的品牌数量力争达到1个以上。

——品牌竞争力明显增强。培育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省内一流品牌企业。到2020年,5家企业成为省级国际自主品牌企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知名度和美誉度高的区域品牌,力争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1个。力争1个企业和1名个人获得市长质量奖。

——品牌经济贡献有效提高。到2020年,品牌企业产品附加值大力提升,知名品牌企业整体销售收入占全市整体销售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前5位品牌企业销售收入占同行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全市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

二、品牌建设重点工程

(一)品牌基础建设工程

——推进先进标准引领。实施标准提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标准水平建设,以国内外先进标准为标杆,全面提升产品、产业标准技术水平,积极打造引领性、创新性的“乳山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在茶叶、牡蛎、汽车配件、生化饲料等领域,推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业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积极主导或参入国家、国际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在现代海洋渔业、特色种植业等农业领域以及现代物流、养生养老等服务业领域,推进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和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鼓励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研发机构、跨国企业开展标准化合作交流,提高标准研制水平。加强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及前沿技术研究,强化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完善标准化投入机制,加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扶持,为企业参与相关标准化活动提供财政保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经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渔局、商务局、卫计局、旅游局、食药监局、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行精细化质量管理。强化企业质量意识,推进百家中小企业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引导10家中型以上骨干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积极学习实践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运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推广先进的质量控制技术和方法,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加大首席质量官等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行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食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认证认可推广力度。围绕全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特色农业,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活动,推动企业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国际化。重点抓好节能、低碳、环保、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认证推广工作,推动企业低碳环保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广ISO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体系认证,推动企业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经信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渔局、商务局、环保局、旅游局、食药监局、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商标注册,扩大注册商标总量。加强商标品牌化进程,推动商标向知名品牌跃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自主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指导企业加强商标品牌资源开发利用,支持企业以商标品牌为资产进行参股控股、重组兼并,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许可使用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品牌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品牌科技含量。引导企业增强技术创新意识,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每年选择一批重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程,围绕先进材料、汽车配件、海洋制品、电机等优势领域,鼓励支持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重点产业重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布局,围绕新材料、纺织服装、海洋生物等产业领域,加大科技投入,建设公共研发、科技孵化、公共检测、公共设计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一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加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攻克一批对产业竞争力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的关键共性技术,提高品牌技术含量。(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健全重大知识产权违法事件处置机制,加大对违法主体的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加大企业知识产权涉外维权援助力度。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鼓励企业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海外维权联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探索建立集专利、商标、版权等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知识产权的管理与服务水平。鼓励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专利布局,实施专利导航试点项目,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运营和知识产权金融等促进手段,进一步挖掘并提升知识产权核心价值,巩固提高品牌竞争力。(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公安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健全质量品牌人才多维培养机制,探索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支持中高等院校开设品牌建设相关课程,培养品牌建设专业人才。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引导相关机构加快组建品牌专家服务队伍,开展人才培训、品牌培育经验交流等活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队伍的职业化水平。深入实施“英才”人才计划,引导企业多渠道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管理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和高水平品牌管理人才。实施一线工人技术技能提升计划,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职业教育培训、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打造一支职业素养高、技术过硬的技能人才队伍。鼓励品牌管理专家、品牌研究学者、领军人物、高级技能人才申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首席技师。(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品牌培育提升工程

——积极开发农产品品牌。立足本地实际,利用区域资源优势,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重点围绕现代海洋渔业、特色养殖、休闲观光等特色优势领域培育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农产品企业品牌。围绕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引导企业抱团发展,推动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生产,叫响“乳山牡蛎”等特色区域品牌。围绕优化发展特色种植业,推进种植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特色农产品的品种改良和技术更新,提高产品品质,培育特色品牌。围绕培育壮大休闲观光业,强化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创意设计,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的融合,培育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知名品牌。积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品牌创建主体作用,鼓励行业协会聚集品牌效应。推进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设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产品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创新品牌农产品营销方式,推进“互联网+农业”,鼓励企业建立运用电子商务平台,构建形成乳山品牌农产品的现代化营销网络,提升农产品品牌形象。(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局、林业局、海渔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提升制造业品牌。大力开展特色精品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制造业精品。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加大研发投入,延伸拓宽产业链条,加快打造产业化生产基地,培育形成一批掌握关键技术、形成规模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围绕转型升级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在汽车配件、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产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适当降低低端产品比重,促进产品向高性价比优势转变,支持代工企业从贴牌生产向自主设计、自主品牌发展,培育一批主要技术指标领先、产品质量卓越、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知名品牌。围绕培育未来产业,重点在海洋生物、物联网等产业,加快技术创新,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新品牌。贯彻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积极创建消费品“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培育一批知名度和美誉度高、影响力大的消费品品牌。(市经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壮大服务业品牌。加强服务业质量和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服务业质量和标准化工作技术队伍。重点围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旅游休闲、健康养生等行业加快标准化建设,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发展提升传统服务业品牌,打造培育新兴服务业品牌。重点围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培育省内领先的生产性服务业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重点围绕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健康养生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培育一批服务质量好、美誉度高的精品服务品牌。统筹规划旅游布局,丰富旅游产品内涵,立足区域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海滨观光、温泉养生等多元化旅游品牌,塑造乳山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的良好品牌形象。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建设自己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力争申报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提高整体建设技术水平和质量,形成一批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业链条完善、影响力强的产业集群品牌。(市发改局牵头,市委宣传部、经信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打造国际自主品牌。完善国际化品牌发展基础体系,提升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专利许可和体系认证,积极引导山东力久特种电机有限公司、威海市明珠硅胶有限公司等品牌企业“走出去”,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加大对汽车配件、海洋食品等优势产业中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推动力度,指导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以品牌为中心的差异化竞争。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在国外建立研发机构、公共海外仓、境外体验店等,鼓励品牌企业加强与国际品牌企业的合作,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加强对企业自主品牌设计、国际认证、品牌推广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国际自主品牌创建能力。引导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和论坛。(市商务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培育区域特色品牌。立足区域优势和产业特色,围绕优势产业打造产业集群、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区域品牌,形成联动发展机制,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质量安全示范区。围绕茶叶、牡蛎等优势产业,积极推动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的创建,把乳山市打造成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品牌聚集区。在新兴产业,依托产业技术基础和地理优势在新信息、新材料、海洋生物等产业形成错位发展新布局,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企业,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区域品牌。(市发改局、经信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渔局、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品牌环境建设工程

——建立品牌保护体系。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建立完善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监管和司法维权保障“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完善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反对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化市场环境。推动品牌保护跨区域合作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企业跨市、跨省、跨国维权协调机制,帮助和支持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企业跨区域维权。(市经信局、科技局、公安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交通局、物价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品牌诚信体系。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强化质量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公开机制,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探索建立质量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社会保障、科研管理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质量信用记录和质量信用报告,大幅提高失信成本。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相关企业、责任人依法实行市场禁入。(市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旅游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渔局、食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自主品牌的宣传和推广,打造“乳山品牌”整体形象,增强“乳山品牌”消费信心。广泛开展质量品牌知识教育培训,增强全民质量品牌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关注品牌、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经信局、教育局、人社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渔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品牌宣传推广工程

——加大品牌宣传引导。加强对“乳山品牌”宣传的总体策划,结合优势产业、特色区域、重点企业品牌发展情况,实施“乳山品牌”整体宣传推广与区域、产业、企业品牌重点宣传推广相结合的宣传策略。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博览会、发布会、展会等形式,推介宣传名企名品,扩大“乳山品牌”的社会影响,提升自主品牌的国内外知名度。组织媒体开展优秀品牌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推广品牌企业在标准化、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品牌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引导企业广泛运用广告手段宣传品牌,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等相关活动,提高企业和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市委宣传部、经信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渔局、商务局、文广新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品牌营销推广。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联动、社会参与的品牌营销推广工作体系。搭建乳山自主品牌网络展示平台和特色、名优产品电商交易服务平台,扩大品牌知名度。引导企业制定品牌战略规划,明确市场定位,积极开展营销推广。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商业模式,通过行业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型营销平台加快“互联网+产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品牌推广意识,挖掘品牌核心价值,设计品牌识别系统,进行差异化的品牌形象传播,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持续发展的品牌。(市商务局牵头,市经信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渔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开发区、街道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加强部门合作,集中相关部门各项职能,打好组合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鼓励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科研院所、新闻媒体、消费者组织等各单位,积极参与品牌建设工作,形成推进品牌建设的强大合力。(各镇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围绕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制定完善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促进品牌建设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在重大产业布局、重大示范试点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给予政策支持。建立稳定的品牌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品牌建设相关专项资金,集中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品牌教育培训、品牌宣传推广、品牌表彰奖励等。鼓励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对品牌企业在投资担保、融资信贷等方面提供优惠服务,探索建立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权益担保融资机制。加大国际自主品牌扶持政策力度,支持重点品牌企业开展境外商标和专利注册申请、标准认定、兼并和收购境外品牌等。建立完善政府品牌建设奖励制度,对产品和服务质量优异、品牌竞争力强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人社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渔局、商务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地税局、国税局、人民银行、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督导考核。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调度、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落实本意见的工作责任制,将品牌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深入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品牌建设工作在政府质量考核中比重,科学制定考核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和目标任务,用好考核结果,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以考核促进品牌建设工作的开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