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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乳山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乳政发〔2018〕4号
  • 发布日期:2020-12-13 20:53:27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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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乳山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乳政发〔2018〕4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鲁政发〔2018〕1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威海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威政发〔201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各级部署要求,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现状,细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立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然资源管理及确权登记、支撑创新驱动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等各项工作需要,同步完成多个专项调查任务和成果分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和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成果的共享与应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和现有资料,以高分辨率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农村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开展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全市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评价调查、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补充调查等专项调查。建立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三、时间安排

第三次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标准时点。为确保完成任务,调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2月至2018年3月,开展调查准备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开展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编制、宣传等工作。

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全面开展调查工作。组织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7月至12月,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20年,汇总全市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

四、组织实施与经费保障

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圆满完成调查任务。市政府成立乳山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国土部门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发改、财政和国土部门负责;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国土部门会同统计部门负责处理。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调查工作有序推进。各镇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本区域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土地调查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筹措、统筹安排,确保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监管。要充实调查工作人员和技术队伍,做好调查人员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择优选择调查队伍和项目监理单位,引入第三方统一进行调查质量监管,实施调查工作全流程监管。

(二)深入细致调查。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技术规程,按时报送调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准确。

(三)创新技术手段。充分运用成熟、实用的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引入新方法、新机制,应用“3S”、无人机航摄、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切实提高调查工作效率,提升调查成果质量和科技含量。

(四)注重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传媒手段及新媒体渠道,采取新闻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增强土地资源国情认知和国策意识,强化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的共识,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乳山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乳山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  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  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  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庆凯(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赵桂丽(市统计局副局长)

迟殿峰(市民政局党委委员)

孙竹敏(市财政局党组成员、非税收入管理处主任)

高  峰(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宋协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肖洪卫(市水利局副局长)

孙乃军(市农业局副局长)

赵松宁(市林业局副局长)

姜长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宋  波(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核应急办主任)

刘新伟(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胡  波(滨海新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宋钦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建设局局长)

王  庆(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斌(夏村镇镇长)

姜宇航(乳山口镇镇长)

王雪光(海阳所镇镇长)  

高胜欣(白沙滩镇镇长)

刘坚强(大孤山镇镇长)

于海洋(徐家镇镇长)

宫晓波(南黄镇镇长)

马  成(冯家镇镇长)

于晓杰(下初镇镇长)

孙福斌(午极镇镇长)

宋文强(崖子镇镇长)

仇晓明(诸往镇镇长)

冯希勇(育黎镇镇长)

刘冠兰(乳山寨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