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处置联动机制的意见
乳政办发〔2018〕29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加大对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处置联动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尊重历史、保障民生、落实责任、依法依规”的思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打击违法违规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破解房地产开发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充分考虑项目开发时的政策规定,既考虑形成遗留问题的历史原因,又兼顾现行政策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尊重现实,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确保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稳步实施。
(二)精准识别,分类处理。对遗留问题项目,逐一梳理甄别,逐个分析问题形成原因,明确是因为政策调整还是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遗留问题,对因政策调整原因的限时整改,对企业自身原因的严格惩戒,倒逼企业主动处置遗留问题。
(三)密切配合,联合惩戒。建立属地管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产生遗留问题企业及股东进行联合调查,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推进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三、工作流程
对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实行分步处置,首先由属地镇区负责处置,对本级确实无法处置的难题逐级提交,直至问题解决。
(一)属地镇区研判处置。作为遗留问题处置的第一环节,要对辖区房地产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对问题逐个分析,找准问题症结,组织进行化解处置。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按照镇区牵头拟定的处置方案,积极配合对问题进行化解妥处。原则上,除个别情况复杂、牵涉面广的问题外,其余均应在属地协调解决。对需上报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联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属地镇区需将前期处置相关资料,包括基本情况、主要症结、调查处置情况、存在的困难和工作建议等一同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
(二)联席会议协调处置。对属地镇区提报的遗留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筛选甄别,对确应提交领导小组协调处置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档案,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处置,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进行督办落实,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协调处置。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配合、协调联动,安排骨干力量,加快化解处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听取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置推进情况,对个别复杂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拟定处置方案,明确办理期限,并按程序进行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跟踪督办,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等情况,由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进入,纳入“两办”督办程序,跟踪督导,直至问题解决。
(四)全面联合查处问题。对经属地、联席会议及专题会议均未妥善解决的遗留问题,提交市政府进行研究处置,对存在遗留问题的开发企业由住建、财政、国土、规划、公安、房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负责,对企业情况实行联合检查,全面查清企业是否存在借用资质、挪用资金、欠缴税费、违规用地、手续不全、涉黑涉恶等违法违规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置。对特别重大,影响区域稳定需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解决的问题,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房地产遗留问题联动处置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整合力量,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联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联动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在开展联动处置工作的同时,要注意统筹兼顾,既要重拳打击,严格依法行政,又要注意消除负面影响,预防和制止负面舆情报道。对工程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市纪委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统筹安排问题处置资金。由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资金,采取公司化运营模式,用于遗留问题化解。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与追究违法违规责任相结合,优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追缴欠款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国土、房管部门要立足职能,及时为追缴部门提供建设单位或其关联单位的房源及土地信息,配合追缴部门对相关房屋和土地等进行限制保全,追缴欠款及回收存量房产纳入监管账户和平台公司统一监管。
(三)完善房地产领域征信平台。由住建局负责,发改局配合,对全市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进行摸底,健全完善房地产领域信用平台,将造成不良影响的开发企业法人及股东全部纳入诚信体系,公开诚信红黑榜,在招投标、投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企业禁止办理新申报项目审批手续,禁止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财政性资金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新增项目的市场准入,禁止既有项目审批变更、资质等级认定等,暂停相关资质证书的评审,对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依法依规对其资质作撤销或降级处理,对涉及刑事责任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做到一处失信、多处受限,形成奖优惩劣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倒逼开发企业主动解决遗留问题。
(四)强化法律援助指导。由项目属地单位负责,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法院等单位配合,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指导,全面追究开发企业或业主的法律责任,督促买卖双方履行法律职责,促进问题依法化解。在问题处置的同时,由属地镇区、市委政法委、信访局负责,加强舆情监控与分析,提前研判、多措并举,做好群体性信访问题的处置工作,确保形势稳定。
附件:1.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联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
单及工作职责
2.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联动处置工作流程图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联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组 长:宫本杲(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许 鹏(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于 刚(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原永忠(市人民法院院长)
姜泽景(市信访局局长)
张书松(市公安局政委)
刘培根(市财政局局长)
陈 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宫在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孙明义(市审计局局长)
马长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荣恺(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宋清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赵永谦(市税务局局长)
刘兴海(滨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宋钦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建设局局长)
姜春龙(城区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永照(夏村镇党委书记)
辛 丽(乳山口镇党委书记)
徐忠波(海阳所镇党委书记)
孙志浩(白沙滩镇党委书记)
宋 磊(徐家镇党委书记)
闫丰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宫在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联动处置工作;负责调查开发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办理擅自开工、未进行竣工验收擅自交房使用等情况。
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处置群体性信访和涉法涉诉类案件,协调有关单位提供必要法律援助。
市法院:负责组织做好历史遗留问题企业的破产重整及破产清算等工作;负责对不良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市公安局:负责调查开发企业是否存在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等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资金用于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负责调查企业是否存在拖欠配套费情况。
市审计局:负责对开发企业税费缴纳情况进行审计。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负责调查项目是否存在违反规划要求情况,暂停存在遗留问题企业项目规划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用地情况,查清企业土地情况。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调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销售、是否存在拖欠维修基金等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核查企业登记注册等情况。
市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置群众信访案件。
市税务局:负责调查企业欠税情况;负责依法追缴欠缴各种税费;负责协助对部分不配合工作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督促企业主动面对解决遗留问题。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协调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理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属地镇区:负责做好辖区内房地产行业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摸底,列出清单;负责组织破产管理人等做好破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及时协调解决业主生活实际问题,稳定业主情绪,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2
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联动处置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