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山市资本市场缓释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乳政办发〔2019〕5号
(根据《乳山市202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此文件废止。)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乳山市资本市场缓释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乳山市资本市场缓释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切实提高我市挂牌企业融资能力,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16〕20号)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本市场缓释基金(下称“缓释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合作银行给予放大,对我市在新三板、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下称“挂牌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提供增信。市政府委托乳山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在合作银行开立专门账户,存入缓释基金并实行封闭管理、独立运行,该基金的拨付及使用属于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对发放贷款损失的风险补偿。
第三条 缓释基金信用借款原则上由挂牌企业自主向合作银行申请,合作银行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组成乳山市资本市场缓释基金决策委员会(下称“决策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审核,一致通过后,合作银行方可发放信用贷款。
第四条 缓释基金设立并存入在合作银行开设的专门账户后,由合作银行根据基金规模放大8-10倍对企业进行授信。其中,新三板挂牌企业每家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区域市场挂牌企业每家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7%,并随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的变动同比例上下浮动。贷款期限为1年,到期后企业还旧后方可贷新,总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合作银行是指与乳山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签订资本市场缓释基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的银行机构。
第六条 缓释基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并按运作流程及时拨入乳山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在合作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缓释基金总规模1000万元,2019年度额度暂定500万元。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决策委员会负责审查申请企业是否有违法、违规及失信等行为,协调解决与合作银行开展挂牌企业信用贷款业务遇到的重大问题。其中,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负责通过市公共信用平台进行信用审核;市财政局负责审查企业是否存在政府债务等情况;市税务局负责审查是否有欠税及偷漏税、欠交社保金等行为。决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第八条 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作为缓释基金的管理机构,承担缓释基金运作和风险补偿金管理职能,协调市政府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开展绩效考核。
第三章 运作程序
第九条 企业自主申请。在我市挂牌企业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条 合作银行审核。合作银行负责对拟贷款企业按纳税情况、银行业务结算量、出口订单、POS机业务量、股权结构、股权估值等进行审核,筛选符合条件企业名单报缓释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 决策审核。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先通过公共信用平台查询挂牌企业无失信行为后,再将合作银行提报的企业名单及相关资料提交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进行审查会签。决策委员会成员单位一致审查通过后,由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将联合审查结果反馈给合作银行。
第十二条 发放贷款。合作银行按照授信业务审批规程及信贷审批授权权限进行业务审批,向挂牌企业发放贷款。合作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后,及时将贷款合同及相关资料报送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三条 风险监控。合作银行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每月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贷后管理情况;出现风险要及时报送贷款风险评估情况及处置建议。决策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对出现风险的贷款企业提出处置方案集体研究决定。决策委员会成员单位可根据自身掌握情况提出风险预警。
第四章 风险补偿
第十四条 缓释基金贷款逾期30天以上的,合作银行需报告决策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启动债务追索程序。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合作银行进行债务追索。
第十五条 合作银行债务追索司法程序结束后,仍不能弥补其本金损失的,向决策委员会提出补偿申请,成员单位审查通过后由缓释基金与合作银行按各自50%的比例分摊,其中,政府风险补偿部分以存入合作银行的缓释基金余额为限。
第十六条 政府风险补偿的范围仅限于合作银行对决策委员会议一致审查通过的挂牌企业信用贷款。合作银行发放的其他贷款、票据融资及逾期贷款利息、复利和罚息及合作银行对决策委员会未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放款,风险由合作银行自行承担,不在政府风险补偿范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缓释基金贷款申报、审核以及缓释基金的申请、审核、拨付程序等有关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 12月31日。
附件:乳山市资本市场缓释基金业务审核意见单
附件
乳山市资本市场缓释基金业务审核意见单
拟贷款 企业名称 | XXX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地址 | 山东省乳山市XX镇(街道)XX街(路)XX号 |
挂牌时间 和地点 | XXXX年XX月XX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 |
贷款额度 | XX万元 |
贷款用途 | 如:购买原材料/日常资金周转 |
贷款依据 | 企业简介、纳税情况、银行结算量、股权估值、发展前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