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发改局召开了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拟定我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每0.78元/立方米。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变,仍执行3.1元/立方米,政府给予0.3元/立方米补贴。
听证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分别围绕配气价格、气价调整联动机制等方面内容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对我市燃气企业近三年输配成本(不含燃气)进行监审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居民和企业承受能力,拟定我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每0.78元/立方米。这一价格也是我市首次测算配气价格,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变,仍执行3.1元/立方米,政府给予0.3元/立方米补贴。同时,对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在联动周期内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