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环境空气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优良率为92.3%。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7μg/m3、21μg/m3、1.6m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20μg/m3、40μg/m3、4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55μg/m3、25μg/m3、142μ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70μg/m3、35μg/m3、160μg/m3)。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3,同比下降1.2%,六项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臭氧二项指标分别同比改善22.2%、10.1%;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三项指标分别同比下降5%、14.6%、8.7%,一氧化碳指标同比持平。
全市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6.52至6.97之间,未出现酸雨。
二、水环境
全市2条主要河流共设8个市控以上考核监测断面。8个断面水质优于或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其中乳山河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黄垒河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龙角山水库和乳山河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市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共有3个,全部为国控监测点位,由国家生态环境部委托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进行监测。SD1008、SD1011、SD1012水质类别为二类,整个海水水质级别为优。SD1012丰水期的富营养化指数E>2,属于中度富营养,其它两个点在属于贫营养;3个监测点位丰水期和平水期的富营养化指数E<1属于贫营养化状态;近岸海域监测点位都达到了相应的功能区标准,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
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48.5~60.5dB(A),均值为51.9 dB(A),质量等级为二级,处于较好水平。
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9.2~74.3分贝,均值为65.6分贝,乳山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处于好的水平。
城市1至3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29.0~62.1分贝、38.8~57.9分贝、42.5~69.5分贝,均值分别为44.6分贝、50.9分贝、53.6分贝,达到声环境相应功能区标准。
四、土壤环境
全市1个农村环境质量选测村(海阳所村)的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中规定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