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五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环保部下发《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2014】第31号文件),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 ||||||||||||||||
基础信息 | 单位名称 | 威海金潮染织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183565234883L | ||||||||||||
生产地址 | 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城西纺织染整工业园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海玲 | |||||||||||||
联系人 | 李新刚 | 联系方式 | 13305355630 | |||||||||||||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 生产.销售染整散毛.棉纱.毛纱.混纺纱成衣系列产品及高仿真化纤及高档织物面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 |||||||||||||||
排污信息 | 执行标准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 | ||||||||||||||
排放方式 | 处理后进入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废水排放口位于金潮染织污水总排口 |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化学需氧量CODcr(毫克/升) | 氨氮(毫克/升) | pH值 | |||||||||||||
标准要求 | ≤50mg/L | ≤5mg/L | 6.5--9.5 | |||||||||||||
在线监测 | ≤50mg/L | ≤5mg/L | 6.5--9.5 | |||||||||||||
超标情况 | 无 | 无 | 无 |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
废物代码 | 名称 | 产生工序 | 2020年预计产量 | 2019年实际转运量 | ||||||||||||
900-041-49 | 沾染废染料袋 | 染料内包装 | 150公斤 | 270公斤 |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水:公司设有污水处理站,废水安装在线监测仪,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检测数据网上公开;
危险废物: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回收处理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环保手续齐全,已申请排污许可证 |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详见《威海金潮染织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其他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 | 公司排放臭气浓度执行GB 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2348-2008)标准,检测均达标;公司产生的下角料和包装物均出售给回收公司进行再生利用和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采取集中收集,统一委托给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