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乳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马长江解读:《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20-05-12 15:12:53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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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马局长,请问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19〕8号),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传统监管方式的区别是什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传统监管方式相比,有三个优点:一是检查行为更加规范。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抽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抽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抽查事项,要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对采取全覆盖方式的检查事项,也要贯彻随机抽查的理念。二是检查随意性大大降低。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都要建立名录库,检查谁、谁去查由原来政府部门自己定变为由电脑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实行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阳光执法”,极大地减少了人为干预,避免了执法任性。三是检查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所有检查结果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哪些企业守法经营、哪些企业存在问题向全社会进行公示,由全社会共同监督。

为什么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创业创新效应逐步显现,市场主体数量较改革前大幅增长。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主体数量,传统监管方式已无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需要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在此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各级各部门的日常监管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市场监管领域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具体会有哪些方式?

1.大联查模式。由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牵头,通过不定向方式确定检查对象,根据其经营范围确定参与部门,各部门抽取检查人员组成工作组,对照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一次性完成所有事项的检查。

2.按领域定向联查模式。在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的统筹下,根据对市场监管风险的研判,确定抽查的范围,并明确参与部门及所需抽查事项。

3.专项整治联查模式。由市场监管领域一个部门提出邀约,将专项整治涉及的相关部门纳入双随机联查的范围,在特定领域开展跨部门随机抽查。

4.一体化模式。不再区分一个部门内部双随机和多部门联合双随机,而是在所有抽查中都匹配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查事项,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