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山东省政府文件库>部门文件
  • 发文机关:乳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_能源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0-07-30
    • 公开发布日期:2020-07-30
    • 发文字号:乳工信字〔2020〕8号
    • 所属单位:乳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乳山市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乳工信字〔2020〕8号

    各有关部门:

    现将《乳山市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乳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乳山市应急管理局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0


    乳山市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年度工作方案


    根据原省经信委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利用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经信产〔2017〕481 号)、省工信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工信产〔2020〕59号)和威海市工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威海市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威工信字〔2020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积极组织实施综合标准评价、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等系列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即为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技术水平得到提高,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二、重点任务

    (一)能耗方面。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强化节能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节能管理以及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执行情况等开展监察,依法查处用能单位的违法用能行为。

    责任单位:工信局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环保方面。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采取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市政府批准,令停业、关闭。严格排污许可管理,对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坚决不予发证;推行清洁生产,严打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加强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的环保执法,倒逼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牵头,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质量方面。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政府依法关停退出。

    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为主要手段,加大对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制假制劣等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牵头,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安全方面。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市政府予以关闭,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组织检查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技术方面。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须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政府或部门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依法全面拆除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等装备。责任单位:工信、发改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产能退出。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条目规定的要求,加大排查工作力度,严守时间节点,确保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或落后产品按时有序退出。通过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整个企业,或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阶段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6月一7月)

    各单位结合我市实际,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对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并将排查出的落后产能列入年度淘汰落后工作计划。各单位制定的工作计划于7月13日前报工信局汇总由市工信局牵头,汇总各单位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形成《乳山市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上报至威海市工信局。市工信局负责定期调度各单位年度淘汰落后计划的落实情况。

    市工信局在前期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的我市淘汰落后年度工作方案,广泛征集各单位意见,形成终稿,于7月31日前上报至威海市工信局。(二淘汰整治阶段(2020年8月-11月)对于列入年度淘汰落后计划的产能,各单位要综合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推动其尽快退出。具备拆除条件的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限时拆除,同时要收集整理保存好落后产能项目拆除前、中、后影像及相关文字资料。落后产能项目拆除的相关影像及文字资料等要及时报送市工信局。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工作分工,对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组织实施综合标准评价,并严格常态化执法,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综合标准评价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威海市相关部门,同时抄送市工信局。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

    各有关部门对本领域2020年度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确保落后产能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的年度总结工作报告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报送工信局技改科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沟通配合,密切配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强政策支持。探索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长效推进机制,解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等问题;对于主动淘汰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目录的企业,可考虑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强化政策约束,充分运用税收、信贷、差别价格等手段,倒逼落后产能企业进行结构调整、转型或退出。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切实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强化环保执法、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强有力工作措施,对不能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充分发挥行政及经济手段倒逼作用,依法依规推动退出。

     四是鼓励转型升级。对国家、省明令要求关停淘汰的落后产能,既要坚决抓好落实,依法依规实施关停淘汰,同时要采取各种手段,鼓励企业加大转型升级步伐,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或转型发展,降低成本、提升质量、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目录及国家、省相关政策的解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及时公布落后产能举报电话,发挥广大群众举报和监督作用,形成全民联动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