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83004227827M/2020-31097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 | 2020-09-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2020年我市统一组织镇街编制了17个领域乡镇街道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其中,重大建设项目等9个领域未编制镇街一级标准目录,现说明如下:
1.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镇街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市相关标准目录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公开。
2.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镇街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市相关标准目录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公开。
3.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印发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公治安〔2019〕158号),镇街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市相关标准目录由市公安局负责编制、公开。
4.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自然资办函〔2019〕981号),镇街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市相关标准目录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公开。
5.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环办厅函〔2019〕672号),镇街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市相关标准目录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编制、公开。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办厅〔2019〕71号),镇街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市相关标准目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公开。
7.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办厅〔2019〕71号),镇街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市相关标准目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公开。
8.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镇街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市相关标准目录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编制、公开。
9.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税总办发〔2019〕65号),镇街一级不需要编制、公开该目录。我市相关标准目录由国家税务总局乳山市税务局负责编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