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83004366974H/2021-01209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司法局 发文时间: 2021-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截止日期:
乳山市司法局2021年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09:33:05
  • 文章来源:乳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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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威海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威海市委、乳山市委相关会议精神,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成功争取将我市列为省级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工作试点单位、人民调解“六字工作法”列为“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2名干部分别被省司法厅、司法部嘉奖和通报表扬。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监督全覆盖、常态化、早防治,紧盯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和人员,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透明化。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10余名党员干部深入小区,认真开展摸排值守工作,当好小区疫情防控的“宣传员、排查员、监督员、信息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全力提升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职能,2020年3月,组织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第二次会议,研究通过了《中共乳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调整了依法治市办公室和议事协调机构人员组成名单,制定了《关于开展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联络员工作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夯实组织基础,强化组织领导。2020年4月,对第一季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巩固现有工作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2020年6月组织全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指标开展自查,大力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目前,我局提出并推广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乳山模式—人民调解“六字工作法”,经省委依法治省办公示,成功列为“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1.积极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全覆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会同政府法律顾问主动靠前,积极参与重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采购、重大工程建设、土地房屋征收、体制机制改革、环境资源保护、科教文卫发展、基本民生保障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严格决策合法性前置审查,强化风险防控,避免法律漏洞。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涉法性议题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有效。今年以来,共参与审查重大行政决策3件,审查政府签订合同4件,列席市政府常务会、各类专题会议、专项协调会议50余场次,提出法律意见100余条。2.积极推动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全覆盖。不断加大有关文件审查力度,严把文件审核关口,今年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清理全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共梳理2018年1月以来制发的文件(不含党建、政工文件)3268件,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12件,坚决纠正乱发文问题;加强专项清理,组织涉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效破除了阻碍实体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障碍,有力维护法治统一、政令畅通。3.推动合同管理全覆盖。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监管等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积极打造履约守信的政务环境。起草并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乳山市合同签订暂行管理办法》,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合同履行被违约侵权等政府参与民事活动的风险。组织全市各单位对自2019年以来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自查,共审查合同696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15家部门、单位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逐一反馈问题、指导督促,有效发现和化解了一批潜在问题和风险。4.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为推动法律顾问工作高效规范运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参谋作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在网格化管理基础上,创新性实行AB角调配。完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和《法律顾问工作程序规定》,制定《办理法律事务登记表》《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务登记表》《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月度统计表》《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务月度统计表》,在服务过程中,形成以四张表支撑两个办法的工作模式,让法律服务更加规范化,为加强双方配合、提升涉法服务效果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1.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组织25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自查,共自查行政处罚案件2046件。2.强化专项监督,围绕抗击疫情、优化营商环境以及群众关注的重点执法领域进行执法监督,尤其对学校配餐企业的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专项伴随性监督。3.组织2020年执法证考试。今年全市307人参加考试,267人考取了执法证;组织2020年度听证主持人证考试工作,全市共计58人参加考试,52人通过考试。4.加强自由裁量监督。对各执法单位的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备案,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各执法单位认领全省统一的“免罚清单”,明确“首次不罚”“首次轻罚”的适用范围,并对认领情况进行公示。5.开展证明事项梳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本部门的证明事项,分别形成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并进行公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6.开展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督导各执法单位对2020年1月1日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案件全部纳入“互联网+监管”网上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7.积极参与民生诉求办理,为案件提供法律依据,明确部门职责,更好的服务民生,解决民生诉求。今年共参与办理各类民生诉求案件201件、参与出台部门职责交叉办理流程30项。

四是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规范化,不断畅通纠纷解决途径。1.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能。今年以来,共收到47起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后符合条件予以受理42起,已办结30起。其中维持19起,经调解后申请人自愿撤回10起,撤销1起,所有案件办理均严格依照法定期限,办案数量在威海各区市排名第二。所有行政复议决定均未发生被法院撤销的情况,正确率100%。2.有序开展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全年共收到并办理、转办46件以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已办结43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以“七五”普法考核及验收为契机,全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以“主题制”加强普法宣传活动。2020年以来,利用三下乡、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国家安全日、劳动者权益保障日、助残日、环境日、土地日、禁毒日、扶贫日、12.4国家宪法日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单位、学校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600余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万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80余人次;开展“防疫宣传 法治同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把宣传材料发放到辖区内各村卡口,向过往群众发放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份、防疫短信20万余条,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法治意识,自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非法集资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在乳山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推出疫情防控专辑,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发布公告新闻160余条,倡导广大干部群众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百姓法治宝典送法入户活动,集中定制了法治宝典2.5万册,争取实现百姓法治宝典全覆盖。

二是以“龙头制”强化领导干部普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社会法治意识的关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考促学,狠抓任前考法。通过开发考试软件采取计算机无纸化、限时作答方式在全市率先与人大联合开展领导干部及人大任命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将其成绩作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请任命通过的一项主要内容;在全市各单位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组织开展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2月份组织全市1万余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法律考试,成功争取了乳山市作为省级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工作试点单位。

三是补齐短板,开展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下发乳山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三级指标体系,顺利通过了上级“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乳山市金碃岭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案例入选全国法治乡村建设案例汇编,向上级申报了夏村镇南庄村、海阳所镇大庄村作为第八批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在乳山市中小学实践教育中心建设了一处总投资300多万元、使用面积600多平米的乳山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由法治教育馆、禁毒教育馆和反邪教教育馆三个展馆组成,采用多媒体软硬件设备、视频素材、展厅文案及平面布展,通过声、光、电等设备和视频等手段,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法律、禁毒和反邪教知识,推动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水平再上新台阶。投入7万元在白沙滩镇白沙滩村设立1处民法典主题公园,通过设立民法典主题标识区、图解区、问答区等五大板块,从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以图释法,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民法典实施的重要性认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是以联席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暨“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和乳山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要求各普法责任主体按照乳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切实履职尽责,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推动了法治宣传社会面全覆盖,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开创“母爱圣地·美好乳山”全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全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疫情期间,制定了《乳山市司法局疫情期间公共法律服务指引》《乳山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行业复工工作指南》,并在乳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发布,将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引导市民尽量采用电话咨询、网上办理等方式办理相关业业务。指导法律援助机构开通法律援助涉疫情防控“绿色通道”,对因疫情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人,符合条件的进行“容缺审批”,待疫情解除后再补齐材料。同时,根据威海市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工作攻坚突破工作要求,抓好实体平台建设,完善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司法行政工作室功能,通过设立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联系点、公布联系电话的方式,完善镇村两级实体平台功能。目前,15个镇街和627个村(社区)均完成了联系点的设立。

二是聚焦作用发挥,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工作实效。一是扩大选聘范围,增加服务队伍力量,将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公职人员除外),已退休且经验丰富的政法委工作人员、检察官、法官、司法局工作人员,以及在当地具有一定威望和法律知识的“新乡贤”纳入法律顾问报名范围。二是限制服务村数,提高服务质量,2020年共56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新乡贤”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每人担任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从不超过30个降到不超过12个。三是举行新闻发布会,扩大知晓率。四月下旬举行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向公众解释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选聘方式、工作职责及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发挥实效。四是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考核管理,按照省司法厅和威海市司法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山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信息管理系统使用。五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三资”集中清理规范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法律服务工作推进方案》,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三资”清理工作和“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章程审查工作。

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帮扶弱势群体。有效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重点做好涉疫情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先”服务。深度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直通车·法律援助在行动”“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活动,今年以来,到贫困村、工地等场所开展宣传18次,讲座3次,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截至目前,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28件,其中,民事案件475件,刑事案件453件(包括认罪认罚案383件),办结828件,为当事人节省法律服务费用6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90余万元。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依托法律服务网、“爱山东”APP,实现了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

四是加强公证执业监管,提升服务能力。一是认真开展全面审查,完成年度检查考核初审工作,对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情况、公证质量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完成公证处年度考核初审工作;经上级审核,公证处顺利通过年检。二是在减证便民方面,为进一步满足群众便捷缴费需求,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一次办好”要求,开通了微信、支付宝支付功能,实现了群众零跑腿,极大的方便了群众。三是与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虚心学习先进单位的服务方式、管理理念,取长补短,开拓创新,切实提高乳山市公证处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年共办理公证857件,其中,国内公证308件,涉外公证540件,涉港澳台公证9件,实现收入28万元。

五是落实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规范鉴定机构执业活动。威海正一司法鉴定所今年接到委托136例(法院委托72例),今年,按照威海市局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司法鉴定行业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强化督导检查,督促指导鉴定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切实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集中学习、查找不足、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推进司法鉴定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实地检查,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了上级工作要求,完成了学习和自查,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是加强律所管理,提升律师服务水平。1.认真开展全面审查,完成年度检查考核初审工作。根据上级要求,4月—5月,对律师队伍建设、业务活动开展、律师执业表现、内部管理、受行政、行业惩戒情况、履行会员义务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完成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初审工作,经上级审核,5家律所均顺利通过年检。2.健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我局与市工商联联合出台《乳山市律师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实施方案》,以全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为主体,实行1名律师对接3家企业的精准服务模式,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法治体检、风险防范化解、矛盾调处等活动。目前,为山东双连制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正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威海佳易居木业有限公司、乳山市富达房地产开展法治体检活动4次;为企业提供涉及合同订立、劳务纠纷、工伤等方面咨询法律服务31次,接受委托代理5件。3.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司法局积极参与“四方联动·和谐乳山”劳动争议联合预防化解工作,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基础,更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构建和谐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乳山市总工会聘请6名律师作为工会法律援助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维权服务。截至目前,我市共有5家律师事务所33名专职律师,2名实习律师。今年,全市律师共承办各类案件825件,办理诉讼法律事务589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36件。

(五)全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一是推动调解组织多元化发展,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稳妥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健全完善镇街调委会组织,共建立道路交通、医疗纠纷、企业信用纠纷等21家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完成我市16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调整。建立完善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工作制度,规范调委会名称、标牌、标识。规范文书和卷宗制作,不断提高我市人民调解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目前,我市已建立市、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二是推进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展壮大调解员队伍,实现每个镇(街道)2名以上、每个行业专业调解组织3名以上、村(社区)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目标要求。在全面组建专职调解员工作队伍、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职调解员“智慧调解系统”应用能力,出台《乳山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绩效考评细则(试行)》、《专职调解员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我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水平。

三是推广“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乳山模式”,在全市调解员队伍中推广“听、查、亲、缓、退、法”人民调解六字工作法,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能力水平,提高调解案件的成功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更加有效地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截至目前,智慧调解系统录入案件208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四是强化法律服务检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今年对11个法律服务所、5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通过年检48人,注销5人,变更2人,换证8人。对全市1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行政检查,规范疫情期间防控及执业活动,今年共接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投诉3起,均已协调处理完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案卷进行抽检,并做好“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及“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录入,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五是做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1.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刑释解戒人员必接必送衔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自3月起,对疫情期间的刑释解戒对象,均成立由镇、村、司法所、家属组成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掌握安置帮教对象身体情况和行动轨迹。截至目前,共接回刑满释放人员38名,解除隔离戒毒人员4名。2.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结合监狱部门提供的预释放人员在狱所中的表现等基本信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登记。今年,我市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397人,衔接安置帮教对象397人,建档率100%。3.推动疫情期间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应用。有效解决了因交通不便、年老体弱、新冠疫情等原因导致的“会见”难问题,为服刑人员亲属以及执法机关提供了便利,节约了成本,让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真正享受到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带来的便利。今年远程会见系统共用于服刑人员家属会见3次,法院开庭3次,公安机关提审6次。

六是严格按照选任程序推进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按照《威海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乳山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确定2020年度人民监督员候选人9名,并会同市检察院对候选人进行考察,最后选任乳山市人民监督员7名。

(六)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先后对375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居家隔离情况、复工复产情况等进行统计,建立疫情期间日排查台账,坚持利用电话、微信(视频会面、位置共享)、手机定位等信息化手段,加大核查力度和抽查频率,严格落实日两次报告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清、行为去向清,防止出现脱管失控现象。截至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6人,解除259人,目前在册250人,执行地变更13人(迁出10人、迁入3人),训诫9人次,警告17人次,纳入手机定位管理248人。

二是加快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全面运行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实现同步率100%。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实现部、省、市、县、镇五级视频监控大联网,同时将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接入公安“天网”工程,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水平。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2400多本解除档案集中上架,建立数字档案。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主题教育和涉黑涉恶信息采集。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每月扫黑除恶主题教育,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检举揭发和自首,对所有在矫、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涉黑涉恶信息采集。截至目前,尚未发现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尚未接到社区矫正对象的检举揭发及自首。

四是发起爱心倡议,助力抗击疫情。开展了“爱心接力、共克时艰”活动,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居家隔离不添乱、爱心捐赠助前线、身体力行同战“疫”。截至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向慈善机构捐款共计11730元,捐赠口罩500个,9名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参与村居站岗执勤活动。

(七)履行职能做好扶贫、包村工作。

在扶贫工作中,在做好32名贫困户一对一帮扶的基础上,扎实做好行业扶贫,对45个重点扶贫村,定期到村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调解纠纷,扎扎实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包村工作中,投入资金3万元,为包扶村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

二、存在的问题

依法行政方面,存在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重视程度不足、文件管理还不规范,部分单位对法律顾问的依赖性大,与法律顾问配合不够紧密,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还需提高,部分单位合同管理不严格,对下属事业单位、村级和国有企业签订的合同缺乏有效监管,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等问题。普法宣传方面,存在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性、实用性有待加强;部分群众对普法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维权意识有待提高;宣传方式和学法方式有待创新,个别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意识有待增强等问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存在法律服务人才资源不足、服务能力欠缺和法律援助知晓率低等问题。人民调解方面,存在专职调解员及行专调委会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机构不健全、任务繁重、人员不足等问题。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狠抓队伍建设,提升党建水平。

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员主题日等活动,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深化“一岗双责”,严格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机关运行各项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大改进”行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一是抓好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全市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开展“七五”普法表彰和“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工作。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主动服务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申报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模范带头作用;同时积极谋划“八五”普法,推动全民守法普法成为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三是持续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将征求企业意见等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新举措纳入决策事项起草程序,注重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更加规范、严谨、高效制发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我市行政决策质量。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结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坚持群众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在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规划好司法行政工作,为顺利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实法律支撑、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三)继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抓好《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贯彻落实。搞好《条例》学习宣传,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目标,统筹城乡区域资源,大力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完善,确保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服务。二是发挥职能优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经济发展大局,推荐市内优秀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为市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效,规范管理,有效促进法律顾问认真履职,助力于乡村振兴战略和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全面落实应援尽援的目标任务。

(四)继续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一是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切实抓好调解工作的重点任务,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探索总结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落实“警调联动”化解纠纷综合机制,重点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二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各项配套制度。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法官、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人士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依据《考核办法》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考核力度,不断增强各职能部门对调解工作重视程度,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

(五)继续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控,防止脱管、重新犯罪,确保安全稳定;积极协调,争取早日建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和流程,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规范、有力的工作支撑;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加强执法衔接,就社区矫正刑事执行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

乳山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