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育黎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1-25 09:57:54
  • 文章来源:乳山市育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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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乳山市育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2020年,育黎镇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其中官方网站发布信息1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70条)。

(二)依申请公开

育黎镇严格按照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申请处理的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育黎镇全年发布1条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育黎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各科室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2.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办法和编审流程规范,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同时,按照要求编制并公开了《育黎镇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依据、主体、时限、渠道及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时效及时、渠道畅。

3.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严格按照“谁产生谁公开、谁主管谁公开、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行“三审”制度,严格“先审批,后公开”,未经审批得对外公开发布。

(四)平台建设

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依托互联网和业务办事大厅,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度”,着力提高机关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群众需要;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制度规章,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全年,通过“中国·乳山”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新闻媒体、政务微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钉钉APP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同时积极受理和回复向我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

1.明确各科室、各部门职责,规范各项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公开流程,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2.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纳入对科室及直属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3.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准确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还不够贴近群众生产生活;三是公开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主要表现公开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完善:

一是重点加强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三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是通过基层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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